- 1、本文档共5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_当前合同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_精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当前合同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目 录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以及犯罪构成
二、当前合同诈骗的主要手段特点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财物显示自己有履约能力达到骗取对方的信任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证件,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相骗,或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施放糖衣炮弹,寻求合同诈骗犯罪的保护伞
(五)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合同诈骗罪不会被判死刑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5万至20万元以上的。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的规定,合同诈骗包括以下种行为: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即以凭空捏造出来的单位的名义或者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藏、躲避。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即以凭空捏造出来的单位的名义或者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昔日风光无限、频频见诸报端的宝石加工业界“红人”黄宝华,终于被警方撕下伪装。他利用下岗职工致富心切的心理,诈取特许加盟费185万余元,近日被普陀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逮捕。自2001年以来,至少有25名“4050”人员轻信报章广告和报道,抱着创业致富的憧憬,或举债,或卖房,与琳旭公司总经理黄宝华签订合同,加盟所谓的宝石加工业。经查,这完全是黄宝华一手策划的一出骗局。众多下岗人员从宝石光环的虚幻世界中幡然醒悟时,已血本无归。他们常常进行一些合法生意,造成信誉好、实力雄厚、业绩优良的假象,瞒天过海,为制造大的、系列的、不易暴露的、可长期从事的骗局做铺垫。此种方法隐蔽性强,成功率高。被骗者受骗之后可能长时间蒙在鼓里,不会立即发现,待发现上当后,往往为时已晚,经济损失难以挽回。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合同担保,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合同履行的常规做法。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以达到利用合同骗取钱财的目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等金融票据。“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是指证明其对某些本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以及其他虚假的动产、不动产权属的“证明文件”等。丽君于2001年1月17日成立北京光耀神州文化交流中心,同年2月间,以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通讯社招待所9号楼712号房间为办公地点,冒用新华社委托文化中心发行“两会”特刊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