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室排污管理规定-华中农业大学国资设备管理处.doc

华中农业大学室排污管理规定-华中农业大学国资设备管理处.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华中农业大学室排污管理规定-华中农业大学国资设备管理处

华中农业大学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开发等各项事业正常进行,为了维护校园治安,防止发生中毒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剧毒物品是指口服或皮肤接触,生物试验致死中量(LD50)在50毫克/公斤以下;人体吸入气体,致死量在2毫克/升以下的毒害品(亦指公共安全行业标准BG58-93所列的剧毒化学品)。 第三条 在校内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销毁剧毒物品,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学校保卫处主管、国资设备处协助管理校内的剧毒物品,对校内单位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销毁剧毒物品进行审核备案,并就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依法督促有关单位管理好剧毒物品。 第二章 生 产 第五条 非经学校同意和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在校园内生产剧毒物品或以剧毒物品为基本生产原料进行生产。 第六条 校内任何部门或单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出租厂房设施给持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或与之合作生产剧毒物品或以剧毒物品为基本生产原料进行生产。 第三章 购销与储存 第七条 学校保卫处依法申办剧毒物品购买证;校属单位确需购买、使用剧毒物品,必需填写《剧毒物品购买申请表》,经所在院系、所、室负责人批准,填报申购单经保卫处签批,交国资设备处备案。《剧毒物品购买申请表》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 第八条 学校在危险品仓库中设剧毒物品专用室。剧毒物品仓库保管人员的选用须经保卫处批准。剧毒物品仓库,经武汉市公安机关核发剧毒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使用单位应按剧毒物品的不同性质设置专柜。 第九条 剧毒物品仓库应具备下列设施: (一)隔离、清洗消毒和现场急救设施; (二)通风、降温、防潮、防自燃、防爆炸、防毒、防火灭火等设施; (三)有标明剧毒物品品名、性能、注意事项的明牌。 第十条 储存保管剧毒物品 (一)性质相互抵触,接触后会爆炸、燃烧、变质和产生毒气的剧毒物品,消防方法不同的剧毒物品,应分室储存; (二)库内通道应保持畅通; (三)对不稳定、易变质和可能自燃的剧毒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对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剧毒物品,应随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剧毒物品采购员、保管员,应牢记剧毒物品管理规范,通晓各类剧毒物品的特性和毒理作用及保管常识,严格入库验收、出库核对,及时登记领用人、领用时间、品名与剂量、批准人等内容,安全保管剧毒物品。 第十二条 保管使用单位发生剧毒物品被盗、丢失,应立即向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第四章 携 运 第十三条 批量购进剧毒物品,应由供货方用专用运输工具及由专业人员送货上门。 购买零散小剂量剧毒物品,必须有2人以上同行采购。 严禁携带剧毒物品搭乘公共车船和飞机,严禁在托运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剧毒物品。 第十四条 携运剧毒物品,必须轻装轻卸,保持包装容器完整无损、堆平放稳、标志外露,不得肩扛背驮。 装卸完毕,应立即彻底清扫现场,防止剧毒物品撒漏遗留。 第五章 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应设立剧毒物品保管专用铁柜,实行双门双锁、领用登记制度,用多少领多少,如有剩余,必须在实验结束后及时退回到原保管库房,严禁私用私藏、转让、变卖剧毒物品。 第十六条 使用剧毒气体,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安装通风排毒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使用剧毒物品排放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等污染物,应依照环保规定,妥善处理。 剧毒农药应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集中保管和使用。 第十七条 销毁剧毒物品,应由储存保管单位报经国资设备处、保卫处征询上级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在采取严格安全措施后销毁。 第六章 奖惩 第十八条 对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学校安全工作评先时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整改,并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有害废液名录 废物类别 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举例 ▲含砷废物 砷,三氧化二砷,亚砷酐,砷酸锌,砷酸铵,砷酸钙,砷酸铁,砷酸钠,砷酸汞,砷酸铅,砷酸镁…… ▲含汞废物 汞,溴化(亚)汞,碘化(亚)汞,硝酸(亚)汞,氧化汞,硫酸(亚)汞,氯化(亚)汞,硫化汞…… ▲含铅废物 铅,乙酸铅,溴化铅,氢氧化铅,碘化铅,碳酸铅,硝酸铅,氧化铅,硫酸铅…… ▲含铬废物 铬酸,三氧化铬,铬酸锌,铬酸钾,铬

文档评论(0)

ailuoju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