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迟延利息之法律分析谢秉锜律师.ppt

补偿金迟延利息之法律分析谢秉锜律师.ppt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补偿金迟延利息之法律分析谢秉锜律师

補償金遲延利息之法律分析 謝秉錡律師 事實爭議源由 一、改制前台中縣政府於九十三年 十一 月三日公告您台中港特定區市地重 劃,彰化縣政府位於重劃區內土地 均需參加重劃。 二、然上開土地,現由清水合作農場 承租,再交予場員耕作,是雙方成 立租佃契約。 事實爭議源由 三、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 「重劃後分配土地者 ,耕地承租人 得向 出租人請求按重劃計畫書公告 當期該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三分之 一之補償」,是彰化縣政府於九十 九年四月十六日,將補償金發改予 佃戶。 事實爭議源由 四、然承租戶取得補償金後,又提出 訴求,認為彰化縣政府遲延給付, 是請求遲延給付之利息! 本件法律爭點 一、本案之特殊性: (一)本案並非在爭執彰化縣政府是否 應發補償金,而在於發補償金後 ,是否有遲延給付之問題。 (二)在本律師承辦貴府之相同案件時 ,台中地院各庭見解即有分歧, 高院亦表示需開會取得共識。 (三)遍查各地方法院,並無雷同事實之判決 ,是本件最終需由最高法院判決說明。 本件法律爭點 二、本件之法律爭點在於 (一)彰化縣政府之補償義務從何時發生? (二)彰化縣政府何時陷於給付遲延? 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一、由於相關案件,業經台中地院作出 判決,而彰化縣政府與佃農間亦於 具體訴訟中提出主張,是有說明必要。 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二、佃農主張: (一)改制前台中縣政府公告自94年1月 18日起禁止耕作。 (二)因而雙方租賃關係於94年1月18日 已因目的不達而終止。 (三)佃農主張彰化縣政府之補償義務 自94年1月18日即發生。 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三、彰化縣政府主張: (一)94年1月18日雖經公告禁耕,但租 賃關係尚未消滅。 (二)99年4月16日發放補償金,雙方 另有簽立終止契約之文件,契約 應係自99年4月16日始行消滅。 (三)退萬步言,彰化縣政府自98年6 月間始取得台中縣政府交付之重劃 土地,補償義務應自該時始發生。 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四、法院見解:台中法院各庭見解亦不甚 相同,爰說明如下: (一)99年沙簡字363號判決:該判決以為 「出 租 人未獲分配土地時 ,承租人亦係待 重劃機關發放補償地價時始得領取三分 之一 之補償地價,而非於註銷租約時起 即得請求出租人補償三分 之一之地價;故原告 系爭補償金得請求之時期應自被告受分 配土地 時起」 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二)100簡上字第45號判決、99訴字第2343號 判決、99重訴字第484號判決、99重 訴第488號判決則認為「原告得請求 系爭耕地 補償金之時期應自被告受 分配土地確定時起,即96年7月 30日 土地分配成果公告期滿翌日(即96年 8月1日)起取得」 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三)相關案件已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中 分院,承審法官表示需召開法官聯席 會始能再作決定。 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 一、由於本案屬未定期限給付,則本案 尚有另一問題「佃農何時提出請求? 」因為需佃農提出請求後,彰化縣 政府始陷於給付遲延! 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 二、佃農主張「台中縣政府分別於95年1月 6日及同年6月21日兩次邀集被告及原 告召開協調,是被告於5年1月6日第 一次協調會時,即受原告要求取得 被告允諾發放終止租

文档评论(0)

ailuoju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