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简介.ppt

【精选】《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简介.ppt

  1.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精选】《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简介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简介 * *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1991年的《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已不能适应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2007年新调查制度实施后,以卫生部文件正式印发(卫监督发[2007]240号)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新规定几大特点: 突出个案:名称改变(统计报告到信息报告)、调整 报告时限,突出从“汇总表”到“个案信息卡”的变化 明确责任: 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 职责分工 内容全面: 详细规定报告制度、资料保存和利用、安 全管理、考核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信息技术:网络报告、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库管理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章 报告制度 第四章 资料利用和保存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六章 考核评估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主要目的 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规范信息报告制度 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基本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本规定要求,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 基本原则 依法报告 统一规范 分级管理 准确及时 第一章 总则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卫生部职责 统筹规划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建设 规定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建设 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任务 对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二章 职责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职责 建立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网络平台,建立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数据库 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 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和反馈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本行政区域内监督信息报告的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 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和反馈 本级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 第二章 职责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主要角色和职责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为卫生监督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依据职能分工和管辖范围,承担相应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任务 专职报告管理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确定专职报告管理员,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审核、上报工作 报告人:卫生监督人员为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人,负责相关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 第三章 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报告范围和内容 信息报告范围和内容由卫生部提出,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实施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可调整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方式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采用网络报告方式 卫生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报告内容 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 - 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服务监督领域共20张个案卡 - 收集3类信息:建设项目审查 被监督单位情况 行政处罚 卫生部规定的卫生监督监测信息汇总表 - 公共卫生监督领域共7张汇总表 - 收集经常性监督监测以及抽检信息 第三章 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介绍 报告流程 报告人登录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将采集的信息按要求录入系统 由报告管理员进行审核校验 经核实无误后由报告单位负责人审核上报 报告时限与统计年限 卫生监督个案信息,报告人应在该信息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告;其他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统计年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旧:9月到次年10月) 第三章 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卫统7、9、11、13、15、16、18、19、21表) 实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应在完成卫生许可证新发、变更、延续、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非医用辐射)等被监督单位信息,首次填报时应在完成卫生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已建卡的单位,每年应填报一次(一般在完成卫生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监督处罚个案信

文档评论(0)

pfenejiarz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