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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鼻-鼻窦炎诊疗指南(2008

慢性鼻-鼻窦炎诊疗指南(2008,南昌讨论稿) 编写: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委会鼻科学组    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鼻科学组 主讲人:曹志伟 一、序言  慢性鼻-鼻窦炎(成人慢性鼻-鼻窦炎 ,chronic rhinosinusitis,CRS)是鼻科学长期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以欧美为主的学者们相继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1997年我国制定了海口标准,对我国开展鼻内镜外科手术治疗、评价术后疗效及规范治疗起到了有益的促进作用。完善适合国情的慢性鼻-鼻窦炎诊疗指南是十分必要的。  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分会鼻科学组组织起草了“慢性鼻-鼻窦炎诊疗指南”。基于我国国情,专家们遵循“宜简不宜繁,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兼顾了我国现行的医疗制度及具有临床可操作性的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成人慢性鼻-鼻窦炎 二、临床定义  慢性鼻-鼻窦炎是指鼻与鼻窦黏膜的慢性炎症,鼻部症状持续超过12周,症状未完全缓解甚至加重。 三、临床分类 1.慢性鼻-鼻窦炎(不伴鼻息肉 ) 2.慢性鼻-鼻窦炎(伴鼻息肉 ) 注:鼻息肉发生机制至今不清,研究显示,鼻息肉有其相对独立特征。因此,本指南的分类并不意味着慢性鼻-鼻窦炎与鼻息肉在发展阶段上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四、诊断 (一)症状   1.主要症状:鼻塞,黏脓性鼻涕。   2.次要症状:头面部胀痛,嗅觉减退或丧失。   诊断时以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关症状为依据,其中主要症状中的鼻塞和黏脓性鼻涕必具其一。 (二)检查   1.鼻腔检查:来源于中鼻道、嗅裂的黏浓性分泌物,中鼻道黏膜充血、水肿或有鼻息肉。   2.影像学检查:CT扫描显示窦口鼻道复合体或鼻窦黏膜病变。 (三)病情严重度判定   按照视觉模拟量表(visual analogue scale,VAS)将病情分为:轻度0-3,中度3 -7,重度7-10 五、药物治疗 临床常用药物有以下几类: 抗炎药物 抗菌药物 减充血剂 抗组胺药 黏液促排剂 中药 生理盐水或高渗盐水(2%~3%) 1.抗炎药物   (1)糖皮质激素:①鼻内局部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水肿作用,疗程不少于12周;②全身糖皮质激素:对于严重、复发性鼻息肉,可以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推荐剂量为0.5mg/(kg·d),早晨空腹顿服,每日1次,疗程5~10天,最长14天。需注意全身使用激素的禁忌证,密切观察用药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不推荐全身或鼻内注射糖皮质激素。   (2)大环内酯类(14元环):具有抗炎作用,推荐小剂量(常规抗菌剂量的1/2)长期口服,疗程不少于12周 2.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磺胺类、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等敏感药物,用于慢性鼻-鼻窦炎急性发作,常规剂量,疗程不超过 2周。 不推荐鼻腔鼻窦局部使用抗生素。 3.减充血剂:不推荐使用。鼻塞严重者可短期使用(7天)    4.抗组胺药:对变态反应的患者,可以口服第二代或新型抗组胺药。 5.黏液促排剂:可稀化黏液 6.中药:部分中药对于改善慢性鼻-鼻窦炎的症状有一定效果,应根据辨证施治的原则选择药物。 7.生理盐水或高渗盐水(2%~3%):用于鼻腔冲洗 六、手术治疗 1.手术适应症:慢性鼻-鼻窦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手术治疗:   (1)影响窦口鼻道复合体或各鼻窦引流的明显解剖学异常;   (2)影响窦口鼻道复合体或各鼻窦引流的鼻息肉;   (3)经药物治疗,症状改善不满意;   (4)出现颅、眶等并发症。 2.围手术期处理   围手术期处理是以手术为中心,原则上应包括手术前1周至手术后3~6个月的一系列用药策略及处理原则。目前,对鼻内镜手术围术期处理还缺乏统一的标准,暂不做硬性规定。建议治疗方案如下:   (1)手术前1周用药:常规剂量抗菌药物、鼻内局部和(或)全身糖皮质激素、黏液促排剂等;   (2)手术后局部处理时间:术后1~2周进行首次术腔清理,以后根据术腔恢复情况确定随访处理间隔时间,持续3~6个月;   (3)手术后药物治疗与上述慢性鼻-鼻窦炎药物治疗的原则相同,用药不少于12周。 七、疗效评估 1.评估方法   (1)主观评估:症状量化评估推荐使用视觉模拟量表(VAS);   (2)客观评估:鼻内镜检查量化评估采用Lund-Kennedy评分法;鼻窦CT扫描结果量化评估采用Lund-Kennedy评分法。   (3)如果进行生活质量评估:推荐使用鼻窦炎专用量表SNOT-20;必要时,可同时结合普适性量表SF-36(临床科研适用)。 2.评估时机   (1)药物治疗近期疗效评估时间为3个月,远期疗效评估时间为1年;   (2)手术治疗近期疗效评估时间为1年;远期疗效评估时间为3年。        注:若患者近期患者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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