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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安置小区灯光亮化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桐庐滨江安置小区灯光亮化工程
招 标 人: 桐庐滨江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潘金明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杜坚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1年4月8日
招标公告
桐庐滨江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桐庐滨江安置小区灯光亮化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主要工程内容见工程说明及招标图纸。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希望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投标人对本工程的监理任务参加投标。
对于前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遵守监理工程师的道德准则。为此,一旦认定投标人在有关投标竞争中带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将被视为废标。
投标人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4月15日17时00分,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领(购)取招标文件。地址为:桐庐县城白云源路和迎春南路交叉口,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规定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购取招标文件原件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得开标、评标。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址。
6、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电话/传真:057164217662)
8、注意事项:
(1)本工程实行中标后备案(请登录桐庐县招投标网下载外进(桐)企业单项备案表)到县建管处备案(联系电话:0571联系人:胡先生)。
招 标 人:桐庐滨江建设有限公司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桐庐滨江安置小区灯光亮化工程监理 2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00% 3 投标资格要求 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的项目总监为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4 监理业绩要求 监理完成过类似建筑亮灯工程 5 招标答疑(标前会) 不集中举行招标答疑;投标人于2011年4月14日10时前将投标疑问以无记名方式发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zitaq@163.com 传真:0571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7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 0.1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1~3个工作日内入账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8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0%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0 投标书递交至 收件单位:桐庐县公证处
递交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公证处窗口(桐庐县城白云源路和迎春南路交叉口,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11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4月18日15时00分 12 开 标 时间:2011年4月18日15时00分
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13 评 标 办 法 合理低价法 注: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企业IC卡,并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一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第一部分 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桐庐滨江安置小区灯光亮化工程监理
1.1.2工程地点:桐庐滨江安置小区内;
1.1.3工程内容及范围:
桐庐滨江安置小区灯光亮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1.2招标组织:
本工程根据规程由招标人负责,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招标工作。招标全过程由县监察局、县建设局、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县公证处到场监察、监督、公证。
1.3有关单位和机构
1.3.1 建设单位(招标人):桐庐滨江建设有限公司
1.3.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3 设计单位:浙江城建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1.3.4 质量监督机构:桐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3.5招投标管理机构:桐庐县招投标监管部门
1.4 现场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1.5 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1.6 施工进度计划:本工程工期:全部工程完工+免费三个月,其中屋顶部分必须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工。
1.7监理服务收费报价
本工程监理费报价采用固定报价法,招标人确定本工程监理费中标价为9.8万元,投标人报价与此规定不一致的为无效标书,作废标处理。
1.8监理服务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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