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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
链接:/tech/87587.html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和资源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以及铅回收企业运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资源再生利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资源再生企
业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HJ/T 364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铅酸蓄电池
指由电解液、元件以及盛装它们的容器组成的,能够以化学能的形式储存接收的电能并能在接入用电回路后释放能
量的装置。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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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废铅酸蓄电池
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铅酸蓄电池。
3.3电极板
指电池中的正负两极,由铅制成格栅,正极表面涂有二氧化铅,负极表面涂有多孔具有可渗透性的金属铅。通常还
含有锑、砷、铋、镉、铜、钙和锡等化学物质,以及硫酸钡、碳黑和木质素等膨胀材料。
3.4电解液
指电极板浸入其中的离子导体。
3.5收集
指废铅蓄电池回收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废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的活动。
3.6运输
指废铅酸蓄电池运输者使用专用车辆,将铅酸蓄电池送至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再生利用单位的过程。
3.7贮存
指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运输、资源再生过程中和处理前临时贮存和长期贮存。
3.8铅回收
指通过各种方法、技术和工艺,把铅从废铅酸蓄电池中提取出来,以便于利用。
3.9火法冶金
指通过高温的方法在熔融状态将金属从中提炼出来的技术工艺。
3.10湿法冶炼
指通过采用某种溶剂,在溶液中借助化学作用,将金属从中提炼出来的技术工艺。
3.11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
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
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12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企业
指对废铅酸蓄电池中以铅为主的有用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以下简称“铅回收企业”)。
4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和贮存
4.1总体要求
4.1.1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的规定获得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经
营活动。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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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收集、运输、贮存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应根据废铅酸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
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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