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物权法简答论述题
物权概述
什么叫物权? P6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有哪些特性? P6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称为物权的直接支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说物权是一种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既包括法律意义上的支配,也包括事实上的支配。亦即对标的物的支配——管领、处分,包括一切可以对标的物实施的任何行为。直接是指物权人对于标的物的支配、占有,无需他人行为的介入,就可以实现。物权的直接支配性是物权的本质。另一方面是说物权的标的物原则上仅限于特定物、有体物、独立物。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所有权人所享有的利益是对标的物的全部利益,权利人可以对标的物加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享受通过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利益。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绝对性权利(绝对性,对世性) 即权利人可以对抗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妨害物权人对标的物享有的圆满状态的权利。如果实施了妨害,物权人可依物权请求权加以救济,恢复对标的物的圆满状态的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排他性的享受特定物的利益的权利(独占性和排他性) 物权因是权利人之际分配标的物的权利,股故在对外关系上,物权必有排除他人的干涉,而由物权人独占的、排他的享受其利益的性质和效力。物权的独占性、排他性与物权的直接支配性,是互为表里的关系,它们反映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前者由后者而生。
物权是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侵权行为的客体是开放的、发展的,随着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演进,其客体还会不断扩大。但是,无论什么时候,物权都是一种重要的侵权行为的客体。
追及性 即无论他人对标的物取得何种权利,都不妨害物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追及性是物权的一项重要属性,是物权区别于债权的另一标志。
公示性 物权是一种具有强大性质和效力的权利,为了确保安定的物权秩序与物权交易的安全,物权的归属、物权的内容乃至物权的顺位等,均需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物上请求性 又称物权请求权。当物权的标的物被人侵夺或侵占时,其权利人有权追及标的物之所在,恢复对标的物的圆满状态,是为对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当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权利的圆满状态受到侵夺或侵占以外的其他方法的妨害时,其权利人有权去除该妨害,恢复对标的物的圆满状态,是为物权的妨害除去请求权。当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权利的圆满的支配状态将来有可能受到妨害时,物权请求人可以请求有可能引起妨害的人采取防止措施防止妨害之发生,称为妨害防止请求权。当物权的标的物受到他人的妨害而产生了实际损害时,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
独立处分性 是指权利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可以独自进行,不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
试辨物权与债权 P20
发生,发达的时期上有差异 债权的发生、发达及在财产权体系中占优越地位,恒较物权为晚
权利性质上的差异 二者都是属于财产权,但性质不同。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物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债权无这些效力。对于债权,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债权实行平等原则;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责任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原则上没有追及效力。
权利客体的不同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只能是像是已经存在的特定物、有体物、独立屋,并且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也可作为物权的客体。债权的客体既不是物,也不是债务人的人身,而是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 不为一定行为。
主体的不同 物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不特定的任何人;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特定的人,称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所涉及的利益的不同 物权因为是一种对世权,所以它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涉及到国家、社会乃至第三人的利益。债权则通常是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权利效力所及范围的不同 物权为绝对权,物权人可以对抗除他自身以外的任何人,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均为义务人,富有不得侵害、妨害物权人行使物权的义务。即物权的效力可以向任何人主张。债权为相对权,其效力只及特定的债务人,债务人只能向特定的债权人主张债权,故债权又称相对权。
权利效力的区别 物权的效力为对标的物的支配权,基于此物权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债权的效力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请求力。
有权利有无存续期限上的区别 物权中的所有权是无期限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也是一种无期限的权利。债权为有期限的权利,法律不允许存在无期限的债权。一切债权,无论意定债权(合同债权)还是法定债权(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权),均有存续期限。物权中的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等也是有期限的权利。
物权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