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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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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提要 导 言 WTO: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 参考书:薛荣久、张汉林、刘光溪、汪尧田 中国社会科学院 从三个角度认识WTO:经济学、法学、国际政治和外交 学习本课要达到的目的: 获取知识 建立一种思维方式:提升再获取知识的能力 提高个人修养 3. 美国的实践——罗斯福新政 1933年罗斯福总统实行全新的贸易政策,贸易政策宗旨“建立一个世界贸易的多边贸易体系”,在贸易中实行非歧视原则和减少贸易壁垒; 1934国会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进口关税降低50%,提出了最惠国待遇原则 1945美国与古巴等32国签订了双边互惠贸易协定,推行自由化的贸易政策。各国关税的降低促进了国际商品贸易的发展,缓和了世界经济危机。 事实使各国意识到,建立世界贸易新秩序,依靠的是遵循互利、互惠的贸易原则,这为创建国际经济体系奠定基础 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诞生 1. 布雷顿森林体系:1944年7月,美国等44个国家在美国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同时拟设立一个处理国际贸易与关税的专门组织。世界经济三大支柱: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国际金融 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IBRD) 国际投资 国际贸易组织(ITO) 国际贸易 2. 扩大世界就业与贸易方案:1945.11 美国提出计划“缔结一个制约和减少国家贸易限 制的多边公约”,提议成立ITO(国际贸易组织)1946年,美国拟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 3. 伦敦与纽约的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联合国于1946年10月组建的筹委会于1946年10月~11月和1947年1月~2月分别在伦敦和纽约讨论和审议了1946年2月美国拟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起草并通过了一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大纲。 4. 日内瓦会议:1947年4月~10月,筹委会的第二次会议在日内瓦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 瓦那国际贸易组织大宪章》 23个国家在双边谈判基础上,签订了123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并把这些协议与第二次筹委会通过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部分的条款加以合并,取名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5.《哈瓦那宪章》:1947年11月,56个国家的代表团抵达古巴首都哈瓦那召开联合国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次年3月结束,53个国家(包括当时的中国政府)签署了使《哈瓦那宪章》生效的提案。但最终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没有批准。 但23国家进行了关税减让的谈判,签订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中国是GATT23个原始缔约方之一 三、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关贸总协定文本: 序言:GATT目的 第一部分 1-2条 最惠国待遇 、关税减让 第二部分 3-23条 取消数量限制、补贴等贸易障碍及国民待遇原则 第三部分 24-35条 适用范围、活动方式、参加、退出程序 第四部分 36-38条 规定发展中缔约方特殊要求及有关问题(1965年增加) 缔约方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调整、规范贸易政策和措施等 (一)无歧视原则 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一国给予另一国贸易上的利益,适用于与该国有最惠国协定的任何第三国,这一原则的实施方式是无条件的。 国民待遇原则:每一缔约方对任何缔约方的产品进入该缔约方国内市场时,在国内税或其他国内商业规章等方面应与本国产品享有同等待遇,不应受到歧视。 (二)透明度原则 各缔约方应使本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和规则具有透明度,以避免缔约方之间进行不公平的贸易。 做到公开与统一 (三)关税保护和减让原则 缔约方只能通过关税保护本国产品。 应通过关税减让的谈判逐步降低进出口关税的总体水平,尤其是阻碍商品进口的高关税。形成关税减让表 (四)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方产品的进入,或向其他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五)互惠原则 缔约方之间相互给予对方的贸易优惠待遇,分双边互惠和多边互惠。 (六)促进公平贸易原则 允许缔约方采取措施来抵消倾销行为和出口补贴对进口国造成的损害 (七)促进发展原则 发达缔约方有义务为发展中缔约方的经济发展提供额外的便利,为发展中缔约方的产品进入世界市场提供必要条件,另外还有在作出关税贸易减让时,不应期待发展中缔约方给予对等的回报等内容。 (八)例外原则 灵活适用 允许各缔约方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经过有关程序,采取某些与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相违背的措施。 发展中缔约方例外 幼稚产业例外 紧急保障例外 国际收支平衡例外 关税同盟例外 安全例外 四、关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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