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重庆万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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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重庆万里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股票代码:600847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〇一四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 别 提 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2、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68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223.84万股的4.39%。其中首次授予60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223.84万股的3.99%;预留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8.98%,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223.84万股的0.39%。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万里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授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8.88元/股。 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本激励计划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授予给公司激励对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预留部分在首次授予日后12个月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其它条款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重新报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四年,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T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20%:40%:40%的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1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2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3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两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50%:50%的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比例 第1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2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8、解锁条件:本激励计划在2014-2016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解锁期 公司绩效考核目标 第1解锁期 以 2012年-2013年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最高者为固定基数,201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含); 以 2012年-2013年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最高者为固定基数,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含)。 第2解锁期 以 2012年-2013年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最高者为固定基数,201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含); 以 2012年-2013年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最高者为固定基数,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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