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利害关系人交易管理要点-华南产险.PDF

华南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利害关系人交易管理要点-华南产险.PDF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华南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利害关系人交易管理要点-华南产险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 訂定單位:風險管理部 原始訂立日期:民國 102.04.25第 17屆第 7 次 核決單位:董事會 修正日期及次數:民國 102.12.25第 17屆第 12 次第 1 次修正 民國 103.05.30第 17屆第 16 次第 2 次修正 民國 104.06.11第 17屆第 23 次第 3 次修正 民國 105.06.16第 18屆第 8 次第4 次修正 民國 105.10.27第 18屆第 10 次第5 次修正 民國 106.08.24第 18屆第 16 次第6 次修正 民國 106.11.01第 18屆第 17 次第7 次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與利害關係人交易時,符合法令規定,降低營運風險,爰依「金融控 股公司法」(以下簡稱「金控法」)、「保險業利害關係人放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放款管理辦法」)、「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以 下簡稱「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主管機關函令及華南金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華南金控」)相關規定,特訂定「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管理要點)。 第二章 與「金控法」之利害關係人交易 第二條 利害關係人 定義 依金控法所規範關於授信交易之利害關係人如下: 一、華南金控之負責人及大股東。 二、華南金控之負責人及大股東為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或擔任負責人之企業, 或為代表人團體。 三、有半數以上董事與華南金控或其子公司相同之公司。 四、華南金控之子公司與該子公司之負責人及大股東。 依金控法所規範關於授信以外交易之利害關係人如下: 一、華南金控與其負責人及大股東。 二、華南金控之負責人及大股東為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或擔任負責人之企業, 或為代表人之團體。 三、華南金控之關係企業與其負責人及大股東。 四、華南金控之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證券子公司及該等子公司負責人。 本條所稱負責人之範圍,包括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或 與其職責相當之人;華南金控法人股東以法人身分或推由其代表人當選華南金控 1 董事時, 華南金控公司之負責人除該法人外,並包括其董事長及依法指定代表執 行職務之自然人與代表法人當選為董事之代表人。 本條所稱大股東係指持有華南金控或其子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 額百分之五以上者;股東為自然人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數應一併計入 本人之持股計算。 本條所稱關係企業係指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至第三百六十九條之 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規定之企業。 第三條 授信交易之限制 本公司對本管理要點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利害關係人辦理授信時,不得為無擔保 授信;為擔保授信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文档评论(0)

xiaoz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