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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分申请细则
文学与传播学系实践学分申请细则
为了继续巩固和深化我系实践教学工作,实现我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学院教务处制定的《关于学生专业实践的暂行办法》、《关于学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社团活动、学生组织管理工作的学分认定办法(暂行)》之规定,结合我系专业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践内容及时间安排(除红色外,总计要申请21分)
学期 实践课程 性质 学分 实践内容和任务 1 军训 必修 2 按学院相关要求完成 1—4 社团活动、
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选修 8 社团活动为学生参加院系学术文化社团组织的各类学术文化活动,学生组织管理工作为在院系两委、学生会、社团、专业实践基地等担任组织管理工作。 1—6 社会实践 选修 2 假期在校外单位进行的相关专业的实践活动,包括协助实践单位完成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实践结束完成一份调查研究报告或实践总结、实践成果。 1—4 参加各类讲座 选修 2 按时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学术文化讲座。 4 见习 选修 1 在校内外院系专业实践岗位见习。 5—6 专业实践 选修 10 在校内外院系专业实践岗位:中小学、机关、社区、媒体(如报社、杂志社、电视台等)、系级刊物和网站编辑部、系学生记者团等)专业实践,微格教室自主专业实践活动。 7 毕业实习 选修 10 按学院相关要求完成 8 试就业 选修 3 按学院相关要求完成 合计 38 我系本、专科学生实践教学最低毕业学分为33分
二、学分计算及考核方法
1.军训:参考学院相关规定。
2.社团活动与学生组织管理工作:8学分
社团活动:240学时,由社团负责人、指导教师考评。主要安排在1—4学期,每期每周半天,参加60学时的活动,计2学分,4学期计8学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每个社团成员每学期参加活动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1—4学期共4学分。考核办法为:每个社团成员每学期必须参加每周4学时,每学期15周以上,即60学时以上社团活动,由该社团负责人核实签到,并记录活动情况及表现,再如实记分。
(2)每个社团成员每学期在《毓秀》、《足音》、《文汇》或“系网站”上投稿每一篇文章记0.5学分,若被采用则每一篇文章记1学分。考核办法为:由各编辑部负责人认真统计来稿及用稿情况,交系主管教师核实记分。
(3)每个社团成员每学期至少读完一本名著,并有2000字以上的相关读书心得,记1学分。考核办法为:由各社团学术部每学期认真检查“读书心得”,并按要求统计上报主管教师核实后方可记分。
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每期院系两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人、专业实践基地负责人正职计2学分,副职计1学分;班级、两委部门负责人、各社团负责人(兼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成员)、专业实践基地小组组长正职1学分,副职计0.5 学分。
其它末尽事宜参考学院《社团活动、学生组织管理工作的学分认定办法》。
3.社会实践:2学分,60学时,由社会实践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系主管老师考评。
主要在假期完成,可以在一个假期集中完成60学时实践活动,也可平均每期参加10学时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考评以《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调查研究报告或实践总结、实践成果为依据。
4.参加各类讲座:2学分,每参加1次讲座0.25学分,每期至少参加2次讲座,由系主管老师考评。
学生参加各类讲座后应撰写心得或讲座记录,作为证明材料申请学分。
5.见习:1学分,共30学时,主要安排在第4学期。可在系校内外专业实践基地见习(如见习记者、见习编辑、见习教师、机关与社区见习助理等)。
6.专业实践:专业实践10学分。10学分,共300学时,主要安排在5—6学期。主要安排校内外专业实践基地岗位。具体考评办法参见《文学与传播学系专业实践考核办法》。
7.毕业实习、试就业:参考学院相关规定。
三、学分申请
每学期开学四周前(根据教务处具体通知)申请实践学分,由学生个人填写《实践学分申请表》,由实践单位指导教师、系主管负责人审核。学生在实践中应在的《专业实践成绩册》上及时、如实地予以记载,由实践岗位负责人、小组、指导教师考核评分,申请学分时将相关内容复印后作为证明材料。
四、补充说明
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比赛;发表文章;文学创作、各类社会考试可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具体要求请参考学院《创新教育学分实施细则》。根据我系具体情况可申请创新教育学分的项目有:
1.凡在系级刊物网站发表文章每篇计0.2学分,各类新闻报道稿每篇计0.1学分。
2.凡在我系每学年两次大型竞赛(文学赛、读书奖评选)的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分别计2、1、0.5学分。
3.凡在我系两委、社联组织的其它大型比赛中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1、0.5、0.2学分。
文学与传播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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