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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劳动关系总结
2010年旌德县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2010年我县劳动关系工作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注重预防、调节并举的方针,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础,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工作。现将劳动关系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县劳动用工情况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工作和源头,多年以来,我们坚持以“舆论先行、政策引导、管理推动”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创新,促使我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截止2010年底,全县各类劳动用工单位共计108户,劳动者共计5364人,其中,国有企业21户,劳动者868人,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868人,占劳动者人数的100%, 私营企业87户, 劳动者4496人,已签订劳动合同4366,占劳动者人数97% ,私营企业农民工3572人,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3314人, 占农民工人数的93% 。
2、以规范劳动关系为重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劳社部发[2006]46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县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必须将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和单位用工情况,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针对劳动用工情况,我们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方案》,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劳动合同法制建设基本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基本贯彻,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到年底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
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县开展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活动,在全县掀起了签订集体合同的高潮。到210年末,全县签订集体合同15户,涉及职工2284人,占已建工会企业63%,其中,国有企业4户、涉及劳动者370人,私营企业11户,涉及劳动者1914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劳动关系与工资工作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一些企业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工作上不完全到位,对临时工、农民工、季节工却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也有劳动者个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组要体现在一些技术较强用工需求较大的岗位。二是部分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集体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三是少数企业不落实基本劳动条件,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是延长工作时间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少个体私营企业,提高劳动定额,强迫职工加班加点。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和改制企业的承包人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能随意用工,又降低用工成本。二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只要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劳动合同、缴不缴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的意识。二是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三是充分发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进行,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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