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公司股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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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司股东

暨南大学 朱羿锟 9.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 股东权 小股东保护 第五章 公司股东 一、公司股东 (一)概念 持有公司股份或股权的人。 股东与债权人:内外之别 股东与职工 教学资料:shangfagailun@163.com, code (二)股东类型 1、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 (1)自然人股东 两种限制情形: 发起人股东的民事行为能力与住所 公务员的限制,但通过证券交易而成为股东,并不完全禁止 (2)法人股东 三种限制: 党政机关 商业银行不得成为非金融公司的股东 公司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2、类别股东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三)股东资格的取得 1、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2、基础证据、推定证据、对抗证据 3、股东名册的记载:推定证据 (1)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 (2)表见证明力:推定证据 (3)股东名册的备置与公信力 4、股东资格的灭失 名称、姓名被股东名册删除而丧失 二、股东权 (一)概念:股东因持有股权或股份而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总称 (二)类型 1、法定类型 2、学理分类 (1)自益权、共益权 (2)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 (三)控制股东与公司控制权 1、控股与股东控制权 2、股权分散与股东控制权 三、小股东保护 (一)概述 1、尴尬的小股东 2、保护措施的类型 (1)知情权 (2)参与权 (3)救济权 (二)股东代表诉讼权 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想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去深入调查公司经营出现的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  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  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答案:C 1、概念 2、原告资格 3、公司先诉请求权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D 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1、概述 (1)概念:亦称评估权、退出权 (2)两种立法例 集中型:美国、英国 分散型:我国和我国台湾 2、适用范围 (1)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份有限公司 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4、适用条件 异议乃前提 5、程序 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公司与股东不能就股权收购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90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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