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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在友法理学原理课堂笔记目录第一章 法的价值概论5第一节 价值导论5一、价值的概念51、价值的词源52、价值的哲学意义5二、法律上的价值51、对人的价值的传统观点52、康德对人的价值的看法53、中国古代思想家主张的人的价值64、当代的法价值论6第二节 自然权利与自然法6一、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概念及关系6二、自然法与人的价值61、人的价值与精神构筑了法的当代灵魂。62、休谟的自然法思想73、政治自由与自然法74、政治自由对我国的现实意义7第二章 法与自由7一、自然法学的分析思路8二、功利法学的分析思路8三、功利主义法学与经济学的联系8四、对自由的限制81、自然法学对限制自由的思考82、功利主义法学对限制自由的思考93、功利主义理论与福利国家9第三章 法与正义9一、亚里士多德的一般正义和特殊正义91、分配正义92、矫正正义103、交换正义10二、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101、法律的实体正义102、法律的程序正义113、程序正义的两种模式11(1)契约模式11(2)法院模式124、程序正义的三种模式12第一,纯粹的程序正义12第二,完善的程序正义12第三,不完善的程序正义12第四章 法和效率121、效率与经济分析法学派122、“经济人”与“道德人”133、约束机制134、历史唯物主义135、总结14第五章 法与秩序14一、秩序的两个维度141、位序142、时序14二、秩序对社会的意义14三、秩序和正义的紧张关系141、通过立法途径解决142、通过司法途径解决15第六章 法治和民主15命题一:人治理论的核心假设是统治者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15命题二:人治之权是专制权15命题三:专制社会的法律是义务本位的【法律人治社会对法律的定性】16命题四:人治国家的人民的身份是臣民【人治国家中人民的地位】171、启蒙思想家反对人治的理由:172、法治之法的定性是权利本位的,也可以等同于法律正义。18第七章 法治是什么18命题一:法治之法:法律正当(定性)优先于法律至上(定位)——自然法学的基本命题。18命题二:法治之权:用法律限制权力。18一是权利范围19二是制度限制,即对既定范围内的国家权力进行制度限制。19命题三:法治之民——臣民或公民。20第八章 民主和法治的关系21第七章 法的概念23法律概念的争议24争议点一:法与命令。24奥斯丁的“命令理论”的问题24争议点二——法与道德。24争议点三——法的确定性。24现实主义法学对法的确定性的反对25现实主义法学的共同立场26对于实证法学的批判:27第八章 古代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线索27一、古代自然法27二、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早期自然法的产生所借助的理论资源271、本体论272、认识论283、价值论284、自然主义哲学28三、构成要素281、自然主义因素282、自然法的本体论因素283、自然法的价值因素28四、古代的自然主义自然法的理论命题29第一个命题:自然法是来自于自然,借助于自然主义哲学。29第二个命题:自然法具有一元性,空间的普遍性和时间的永恒性。仍然影响到当代自然法的思考。29第三个命题:自然法的思想性和存在性29第四个命题:利用价值的因素,分析法律得出的对实证法的批判性和超越性。29第五个命题:自然法的正义性。29五、对自然法的批判29论点一:自然法无法被客观证实,因此它不是客观存在的。29论点二:自然法学会导致自然主义的谬误。30第九章 近代理性主义的自然法理论30命题一:自然状态命题30命题二:自然权利命题30命题三:自然法命题31命题四:社会契约命题31命题五:政治国家命题32命题六:法治命题32第十章 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的现代争论32一、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背景321、理论背景322、实践背景(历史背景)33二、实证法学的基本主张(核心命题)331、法和道德的分离命题332、社会事实命题34奥斯丁是实证分析法学的代表。34哈特对奥斯丁的批判:34凯尔森的纯粹规范论。34司法机关判决的效力来自于法律规范343、哈特的“事实与规范融合”的努力354、法的效力来源的两个模式:35立法模式——代表人物是奥斯丁、凯尔森35司法模式——代表人物是哈特。35对社会规则的践行本身有没有规范性?36三、德沃金对实证主义法学两个核心问题的批判361、德沃金对分离命题的批判362、德沃金对社会事实命题的批判37德沃金将社会规则区分为强社会规则和弱社会规则。37基于以上主张,德沃金提出了协同性规则和惯习性规则命题。37三、面对德沃金的批判,实证法学内部发生了分裂。381、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坚持社会惯习命题。38法官引用道德判案是基于什么理由?是基于道德的正当性?还是法官有义务引用道德判案?382、包容性实证主义:39对社会惯习命题的批判:39德沃金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思考39判断强社会命题和弱社会命题的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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