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说明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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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说明会

北京林业大学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教育部为了配合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实施而设立的资助优秀学生出国留学项目。 从2007年至2011年,国家从全国60所重点高校中每年选派5000名优秀在读博士生或应届毕业生赴国外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入选学生在获得国外大学免除学费录取通知的前提下,可以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其国外期间生活费和国际往返旅费的资助。从2008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原有的60余个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整合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规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1年将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比例约为1:1。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占总选派规模的15%。 北京林业大学2011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一、选派工作原则 二、选派要求及标准 三、选派名额分配 四、派出渠道 五、工作进度安排 六、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八、学校联系人 一、选派工作原则 坚持面向学科需要,依靠学院、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有利于学生,服务学校发展的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学院为主体,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组织实施选拔和派出工作和评审工作。 二、选派要求及标准 1.项目及学科要求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与应用社会科学。 2.选派类别条件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WSK或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2)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期限根据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确定。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硕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在读硕士生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该类别不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我校学生仅限申请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中的专项硕士项目,具体请参阅—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3.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的学生,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外院校(导师)负责学费,并为留学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学习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特别是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学科。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外接收院校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语言要求。 4)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5)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6)留学单位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 7)身心健康。 三、选派名额分配 四、时间安排 第一批 1、2010年10月28日—2011年2月20日: 各学院根据选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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