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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律的立法模式教材课程.ppt
第二,在具体的政策法律制定中排除技术的影响。国家的政策与法律的作用主要是营造有利于市场竞争法则充分发挥作用的环境,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立企业激励机制,而不是为某一个企业或个人,也不是为某一项技术直接作用或直接服务的。因此,国家信息政策与法律不是干涉具体信息技术的产生和应用,也不是直接作用于具体技术的社会认可,而是排除具体技术对国家信息政策与法律的影响,以保证国家政策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10.3.3 国际化合作 国家的信息经济发展与信息交流存在于开放的世界环境中,因而,一国的信息化发展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世界各国在制定本国信息政策与法律时,都十分关注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10.4 信息政策的评价 10.4.1信息政策评价的标准系统 政策评价标准系统是指用于评估各项备选政策或规划的关于目标范畴的特定陈述系统。其中重要的范畴包括成本、收益、绩效、风险、政治可行性、行政简化、合法性、不确定性、公正和时间安排。 大部分评估标准都可归入以下四种综合类型。 (1)技术可行性(technical feasibility) (2)经济与财务可能性(economic and financial possibility) (3)政治可行性(political viability) (4)行政可操作性(administrative operability) (1)技术可行性 这类标准是从技术的角度衡量政策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如金融部门利用国产操作系统软件能否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与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实名登录系统能否营造诚信的网上交流环境,建立数字图书馆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信息资源分散的现状等等。 (2)经济与财务可能性 这类标准衡量的是政策规划成本的大小以及规划产生收益的多少。收益可能是直接的或间接的、短期的或长期的、可量化的或不可量化的。一般采用成本—收益分析、边际分析、净现值法等经济学、会计学方法分析信息政策的可行性。如建立社区图书馆的成本—收益分析,企业运用ERP信息系统的成本—收益分析等等。 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 简介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发展问题,诸如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隐私权问题,制定什么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如何界定和制裁网络犯罪行为,信息教育如何普及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制定合理正确的信息政策和法律来加以解决。本章介绍信息政策和法律的体系结构、信息政策和法律制定的一般原则以及信息政策和法律的评价方法。 10.1信息政策的体系构建 10.1.1信息政策的含义 在本书中关于信息政策的讨论主要是从主流的国家信息政策的层面展开的。我国学术界对国家信息政策的概念作过多种表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从管理的角度出发,认为信息政策是国家根据需要规定的有关发展与管理信息事业的方针、措施和行动指南。 (2)从决策的角度出发,认为信息政策是政府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目标,如信息自由流通、信息资源共享而采取的行动准则。 (3)从信息活动出发,认为信息政策是调控社会信息活动的规范和准则。 上述观点从不同角度对国家信息政策概念作了不同的解释,但它们在目标和功能上是一致的。我们认为,国家信息政策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国家或政府为解决信息管理和信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关系和涉及到公共利益、权益、安全问题,保障信息活动协调发展而采取的有关信息产品及资源生产、流通、利用、分配以及促进和推动相关信息技术发展的一系列措施、规划、原则或指南。 10.1.2国家信息政策体系的构建 我们根据国家信息政策的五个要素,即政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问题、政策内容、政策形式来分析我国国家信息政策体系建构问题。 (1)政策主体 政府是国家信息政策的主体,这是非常抽象的。要全面构建我国的信息政策体系,不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广泛领域,而且触动社会各阶层、集团、组织的利益。为了保证信息政策制定的有效和公平,我们认为,应在依据专业化和协调性统一原则的基础上,由国务院直接牵头,在有关信息管理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各行政职能部门之上,建立一个全新独立的国家信息政策协调委员会。 这种保持独立性的好处是:第一,可以减少利益集团的影响,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并且可以作出公平的政策;第二,具有独立性的政策制定机构将更加趋于专业化;第三,还可以增加决策的透明性。目前我国的国家信息政策和法规制定机构有国务院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政策法规司等。 如:美国信息政策和法律的立法与执法主体机构。 总统 副总统 NII咨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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