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实施后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生活的保障培训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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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实施后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生活的保障 汇报人:刘祥祥 法二班第五小组 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实施后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生活的保障 2004年国务院开始推行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减挂钩试点政策 试点地区该政策实施几年以后农村和农业出现的问题 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用经济法的视角针对促进农业产业化和改善农民生活提出经济法的保障设想 经济法报告 经济法报告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其实质是在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以城乡用地结构调整为纽带,显化城镇土地价值,并将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简单的来说就是农村土地置换,集中安置农民居住,对农村土地进行重新整治和规划,增加建设用地,腾空的建设用地投入市场,获得收益,来补贴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减挂钩试点政策 经济法报告 发现问题 该政策实施以后农业和农村存在的问题 农业现状 农村现状 (1)农村居民的生活成本会提高 (2)目前实施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很多的问题,农民和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平等。 (1)农田的闲置率高,粮食安全面临极大的挑战 (2)中国农业竞争力薄弱 (3)农户和其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分离,传统的小农“一户一田一农具”模式被打破,农业生产受到很大的影响 经济法报告 “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实施后,农村居民的生活成本会提高,额外的消费支出会增加,然而以目前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来看,农村处于“小康水平”一旦推进该政策,农民消费支出的加大,农村一夜变贫穷。 图1:2007年城乡人均各项消费性支出(单位:元) 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农村居民的2.61倍、5.39倍、1.71倍、4.04倍、2.13倍、4.44倍、6.32倍和4.82倍。一旦农民过上了城镇居民的生活,其消费支出将会极大增加。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生活成本对比 经济法报告 提出解决思路 总体思路 一、对于农业来说是推进农业产业化; 二、对于农村来说是开源节流,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和消费补贴制度。 经济法报告 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经济法保障 农业产业化的目标:政府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农业企业或者合作社,构建完善的农村市场机制。最终的效果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 农业产业化中企业、农户、政府的法律定位 农户 企业 政府 分红、给予就业机会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参与企业的经营或者劳动 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培训技能 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经济法报告 应该遵守一般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法(这是传统的民法和商法可以解决) 针对我国农业现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特殊的生产要素的入股形式,应当严格遵守市场规制法的调整: ①在市场准入方面,对进入农业生产的企业进行实质的核准,一是保证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进入农业产业,保障农业的健康发展(这是通过行政许可法来限定行政许可的范围,为农产品生产企业确立一个法律的外部界限。二是通过产业政策法和产业部门法来约束过剩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的市场准入,保障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的法律定位 经济法报告 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法律定位 政府是市场干预的主体,因此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要解决政府干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问题: 一、合法性而言:政府应该在经济法的范畴内对农业产业化进行宏观调控,具体包括:利用财政政策对农业进行扶持(包括税收和政府采购)、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国家政策性银行对农业的支持和扶持。 二、对于合理性而言要加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培训和监督机制,使其能够有能力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合理科学决策。 经济法报告 ①加大地方的财政权,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根据本地区农业的发展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收税和支配财政。 构建财政利用的监督机制,特别是投入和扶持农业企业财政支出的监督。 ②对区域进行规划,指定农业发展布局图和指导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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