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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教学教案.ppt
病原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的含义
生物安全(biosafety)
生物技术安全的简称。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对生物安全的定义是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
防止病原体或毒素无意中暴露及意外释放的防护原则、技术以及实践。
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指单位和个人
为防止病原体或毒素丢失、被窃、滥用、
转移或有意释放而采取的安全措施。
回顾回几起重要的生物安全事故
美国911后的
炭疽袭击事件
2004年北京
病毒所SARS
实验室感染
东北农大28名师生感染布鲁氏菌
2010年12月,东北农业大学28名师生因做实验而被感染布鲁氏菌病
国际国内的一些相关法规
国际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国内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02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5号令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的主要依据
微生物的致病性、微生物的传播方式和宿主范围、是否具有有效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
微生物的危险度分级幻灯片 7
确定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幻灯片 8
病原微生物的分级
国际
分级
中国分类
个体感染
危险性
个体
病症
社会传播
危险性
治疗预防
能力
GB19
489
国务院条例
一级
Ⅰ级
四类
无、很低
很轻
很低
/
二级
Ⅱ级
三类
中
中
低
有效
三级
Ⅲ级
二类
高
重
中
有效
四级
Ⅳ级
一类
很高
很重
高
无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级
级别
处理对象
一级
BSL-1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危害较低,不具有对健康成人、动植物致病的致病因子。
二级
BSL-2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病因子,对健康成人、动植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三级
BSL-3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使人类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疾病,或对动植物和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致病因子。通常有预防治疗措施。
四级
BSL-4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或未知的危险的致病因子。没有预防治疗措施。
病原生物学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病原生物学实验室的管理
进入规定
操作规范
废弃物处理
化学品、火、电、辐射以及仪器设备安全
5. 实验动物的处理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1985年颁布《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2004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相关法规
我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由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负责
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中国医学病毒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病毒学研究所负责。
菌种的分类
一类: 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 天花病毒、黄热病毒(野毒株)、马脑炎病毒、马堡(Marburg)病毒、埃波拉(Ebola)病毒、猴疱疹病毒(猴B病毒); 粗球孢子菌、荚膜组织胞浆菌、杜波氏组织胞浆菌。
二类:布鲁氏菌、炭疽芽胞菌、肉毒梭菌、鼻疽假单胞菌、类鼻疽假单胞菌、麻风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 狂犬病病毒(街毒)、森林脑炎病毒、流行性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甲、乙型肝炎病毒; 各种立克次体(包括斑疹伤寒、Q热); 鹦鹉热、鸟疫衣原体、淋巴肉芽肿衣原体 、马纳青霉、北美芽生菌、副球孢子菌、新型隐球菌、巴西芽生菌、烟曲霉、着色霉菌。
三类:。如: 脑膜炎奈瑟氏菌、肺炎双球菌、葡萄状球菌、链球菌、、白喉棒杆菌及其它致病性棒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铜绿色假单孢菌、产气荚膜梭菌、破伤风梭菌及其它致病梭菌; 钩端螺旋体、 乙型脑炎病毒、脑心肌炎病毒、新必斯(Sindbis)病毒、滤泡性口炎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腺病毒、柯萨奇(A及B组)病毒,艾柯(ECHO)病毒及其它肠道病毒、疱疹类病毒(包括单纯疱疹、巨细胞、EB病毒水痘病毒)、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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