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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jian hua
第二章 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 本章目的: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内涵和范畴,理解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成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原因。了解非政府组织的含义、特征,以及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作用、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了解促进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对策。 本章重点: 1、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 2、政府管理的优势与政府失灵 3、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4、中国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本章讲授 第一节 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 第二节 非政府组织扩充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 第三节 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概况 国内外学者对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争论 (一)国外学者观点——第三部门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 (二)国内学者观点—公共组织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 (三)对于国内外学者关于公共事业管理主体观点的评述 (一)国外学者观点——第三部门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 国外并没有公共事业管理这一概念,但国外在政府和市场之间有一个中间层,活跃在这一领域并起主导作用的是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后以迅猛的速度朝前发展, 20世纪90年代更是一场创建各种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的运动,民众创建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它们以开展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发展和保障公民权利、追求关系人类福祉等这些似乎为政府所忽视的目标为己任。 第三部门首要的原因是社会需要的一部分商品和营业营利性企业不能或不愿提供;其次是非营利性企业可以从社会得到营利性企业不能得到的好处(税收上的优惠)。 第三部门的活动既非基于一种强制性的规范,也非以交换服务或商品来获得利润,其显著特征是非营利性、志愿性和专业主义。正是这些显著特征决定了它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显示了其强大的社会功能。 首先,第三部门的出现改变了社会的二元结构,使社会朝着“国家———市场———志愿组织”的三元结构发展。 其次,第三部门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整合。它的社会整合功能主要体现于它对组织机构和个人之间的整合及对社会公民之间的整合。这种整合功能实质上也源于在社会公私领域中的独特地位。第三部门的兴起,在政府与公民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一方面它传导政府政策,另一方面又反映民众的诉求。 (二)国内学者观点——公共组织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 认为现代社会的公共事业管理主体,是在一定环境中产生的以政府为核心公共组织系统。 政府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管理公共事业都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政府的基本属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特定地位,决定了政府是管理主体体系中最为基本的组织,也是整个管理主体系统的核心。 在这一特定领域中的诸多涉及公众基本生活利益的事务,是政府不能干或不常干,企业不愿干,而只能交由社会并最终由非政府组织干的事务。以非政府组织所具有的特性,决定了非政府组织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系统必要的组成部分。 非政府组织一方面是公共事业管理操作、实施层面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另一方面它必须在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并受到政府的监督,是政府进行公共事业管理的管理对象之一。 (三)对于国内外学者关于公共事业管理主体观点的评述 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说,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论点拥有更多的现实依据,因为我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政企事一体的管理体制,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这一管理体制的弊端暴露无遗。因此政府改革提上日程,首先是政企分开,广泛建立各种性质的企业,国有企业不在一统天下。 但政事仍为一体,事业单位改革目前正如火如荼。到目前为止,总的来说政府还是在相当程度上介入一些它本该退出的领域。政府的职责是进行行政管理,同时进行公共事业管理只能使政府不能专心提供公共物品,而且它在提供准公共物品方面是低效率的。 所以理想状态下,政府不应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会逐渐淡出。这方面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国外政府在对公共事业的管理上一向是放权和政策引导,不进行直接干预,并且积极扶持第三部门的发展,把第三部门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来培育和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力量薄弱,民间组织缺乏。我国法律法规直到1998年才作出关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此类非营利组织的规定,但这至少证明政府开始培育社会力量,开始把一部分公共事业管理移交给合理合法的非营利性组织。但这些规定还不够具体详细,某些方面的规定还能看出政府不合理的限制。 第一节 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 一、市场的局限 二、政府的优势 三、政府的局限 一、市场管理公共事业的优势和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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