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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目标
郑州大学
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
2015年7月 日
郑州大学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1. 概述
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对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信息技术和产业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进入21世纪信息科学和技术发展依然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导力量发展信息产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重要发展
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主干学科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相关学科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仪器类等专业。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具有理工融合特点的专业,主要涉及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在光学工程光信息的产生、传输、处理及显示技术光能应用光加工等。
2.1 专业类代码
0807
2.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电子信息类专业分为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类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
(1)基本专业: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3.1 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培养目标
电子信息类专业面向国家,尤其是中原经济区建设,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3.2 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3.2.1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3.2.3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培养规格
4.1 学制
基本学制:4年,实行3~6年弹性学制。
4.2 授予学位
电子信息工程:工学学士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学位
建议160-190学分。
4.4 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4.4.1 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
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4.4.2 业务方面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和设计所需要的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2)掌握电子信息类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开发能力;具有系统的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和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在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6)了解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政策、法津、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境、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与合作能力;
(9)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4.4.3 体育方面
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5. 师资队伍
5.1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电子信息类专业应建立一支有专业负责人领衔的规模适当、整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要求、适应学科与专业长远发展和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
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专业生师比应低于23:1。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0%(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25%。
5.2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
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本专业教学工作。
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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