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传染病防治 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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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传染病防治 课件

案例分析2:李某构成何罪? 结论: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传染病防治涉及的其他相关罪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传染病防治涉及的其他相关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2009年9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针刺伤害群众等犯罪活动的通告” 法律责任——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 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 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隐私权 健康权 劳动权 我国狂犬病发病数居全球第二 病死率几乎100% 三、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防治“四早原则” 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 主管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 疾控机构 医疗机构 实验机构 采供血机构 监测 现场调处 病原鉴定 免疫规划 健康教育 疫情报告 医疗救治 严防内部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保证血液、血液制品质量 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我国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 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 网络监测与直报系统 功能:在线 个案 直报 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个案直报 动态监控 整合系统 及时准确 集成平台 信息共享 73%乡镇卫生院 97%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实现网络直报(截至2007年) 网络监测与直报系统 网络监测与直报系统 2万人同时使用,2000个医疗单位 同一时间上报37种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 平均每日全国2-3千报告单位上网直报疫情 每日平均产生1万多条监测病例信息 日运算量200亿万条记录 实现日、周、月、季、年、跨年度及任意时段数据分析 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的信息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动预警 网络监测与直报系统 网络监测与直报系统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报告 责任报告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医疗机构 采供血机构 义务报告人 任何人 任何单位 通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毗邻和相关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 动物防疫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疫情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 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本地区信息 疫情控制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应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疫情控制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 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五、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 政府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专业卫生机构 国境卫生检疫机构 动物防疫机构 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贩卖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者 自然疫源地的大型项目建设单位 法律责任——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危害公共卫生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妨害公务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犯罪构成 1.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方面:主观有过错 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过失(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 3.客体:侵犯的法益 4.客观方面: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 法律责任——刑事责任 刑罚 1.主刑: 管制(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二十年) 无期徒刑 死刑(死缓二年期满后可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法律责任——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1 案情简介: 黄某,男,36岁,在某国经营餐馆业务 2001年,该国爆发霍乱,黄某回国 入境时担心自己患上霍乱被强制治疗企图逃避检查 被检疫人员制止后,辱骂、殴打检疫人员,砸坏部分设备 经查确已患上霍乱,但与之接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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