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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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 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号)首次公 开发行A股。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普利特”)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招商证券”) 组织承销团,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7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 量为2,8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申购简称为“普利特”,申购代码为 “00232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情 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2.50 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86.54 倍(每股收益0.26 元,按照 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64.29 倍(每股收益0.35 元,按照 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为 114,710 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 163.87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 27,396.82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 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 78,75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投项目拟 募集资金 51,353.18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募 投项目实施,超出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 (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2.50 元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 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配售对 象参与初步询价的,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 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 )本次网下发行缴款时间:2009年12月9日(T日,周三)9:30-15: 00。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 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提交有效报价 “ 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 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324”。 (4)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09 年12 月 9 日(T 日,周三当日 15:00 之 前),该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注 意资金到账时间。 (5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 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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