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相关培训课件(新安全生产法).ppt
* 2012.8.28版本 * *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2012.8.28版本 * 2012.8.28版本 * * 2012.8.28版本 * 2012.8.28版本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刘 铁 民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 邮编:100012 电话:010 手机 邮箱:liutm@chinasafety.ac.cn * 主 要 内 容 一、立法背景与概况 二、新安全生产法修改要点简介 三、强化法治基础 全面推进安全工作 一、立法背景与概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与挑战 * 20 10 5 1 事故风险度 自然本能 法治监督 自我管理 团队文化 安全生产工作模式历史演变过程图 (二)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 新时期安全生产法治工作需求 2.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带来新的风险与挑战 1)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和超大型社区 2)复杂地下管网系统 3)不堪重负的交通运输系统 4)迅速增长的流动性人口 5)大型企业管理能力稀释和自理链条断裂 * 3. 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已经进入重要拐点时期 国外生产安全事故历史沿革 * 1949 1979 2005 安全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安全发展 以人为本 1952.3 全国劳动保护会议 1985.1 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 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 安全生产方针演变过程与启示 (三)总结历史经验 完善法治体系 * 1.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地位(第三条) 2. 委托服务后的主体责任(第十三条) 3.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第十九条) 4. 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第三十一条) 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三十八条) 6. 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第二十四条) 7.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第四条) 8. 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二十五条) 9. 加强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第八十条)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10.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第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2024年江苏省专转本《农林综合操作技能》知识考点汇总.pdf
- 2024北京燕山区初三二模物理试题及答案.docx VIP
- 6有多少浪费本可避免课件统编版四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pptx VIP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试题附.pdf VIP
- 我的家乡安徽课件.pptx VIP
- 赛雪龙断路器维护手册.docx VIP
- 标准图集-21X50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图示-第一部分.pdf
- 5.2 做自强不息的中国人(课件)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统编版2025.pptx VIP
- icc创新能力大赛物理类往年试题.pdf VIP
- 2024年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中考二模英语试题(解析版).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