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之法律基本概念-元照出版.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信托之法律基本概念-元照出版

第一講 信託之法律基本概念 1 第一講 信託之法律基本概念 壹、信託之定義 問題思考 小張在翻閱報紙時,無意間翻到「信託」二字,他很好奇,什麼 是信託,好像國外常常提到信託,那國內有信託制度嗎? 一、什麼是信託 信託,係源自英國法之一種為他人利益管理財產的制度,在英美早 被廣泛利用,任何人均可藉信託契約或遺囑以動產、不動產或其他權 利,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成立信託。於符合法定要件下,其目的、範圍 或存續期間等,均可依各別需要而訂定。其運用於家庭方面者(民事信 託),有保儲財產、避免浪費、執行遺囑、監護子女及照顧遺族等效 用;其運用於商業方面者(營業信託),有代辦證券業務、招股募債、 革新財務計畫、提供長期資金及改善公司經營等功能;其運用於社會方 面者,則可藉公益信託之設立(在美國一般均以「基金會」之型態成 立),致力於慈善、學術、科技、宗教等目的之公益事業 。 信託既然有這麼多的用處,因此英國法學家海頓(D. J. Hayton )在 其所著信託法中曾引述英國著名法律史家梅特蘭(F. W. Maitland )的名 言:「如果有人問到,英國人在法學領域所取得最偉大、最傑出的成就 是什麼,那就是歷經數百年發展起來的信託概念,我相信再沒有比這更 好的答案了。」而海頓本人更稱信託為「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守護天使」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 2 1 (the guardian angel of the Anglo-Saxon ) 。 我國於1996年亦制定並頒布信託法,該法規範信託之基本要件為, 財產所有人(委託人)將其財產權(信託財產)移轉或設定於有管理能 力且足以信賴之人(受託人),使其為特定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 定目的,管理或處分該財產,故信託可謂是在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 2 間所存在一種以財產權為中心的法律關係 。 二、信託之定義與特徵 問題思考 下列哪些信託行為,不屬於我國信託法上的信託? 一、小周欠小王錢,故小周將其所有之汽車交付信託予小王,雙方並 約定將來如小周不還錢,小王得逕變賣汽車抵償。 二、小周經營賣場,信譽良好,小周將其商譽交付信託給A銀行。 三、小周覺得他寫給女朋友阿美的情書,字字珠璣,因此將該情書交 付信託給A銀行。 四、小周將其所有之汽車信託給A銀行,但不移轉所有權,A銀行亦不 負管理處分之責。 信託法第1條對於信託的定義為:「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 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 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該定義之重要性在於區別何種行 為是信託法上的信託行為 ,凡是符合該定義之行為,即為信託法上的信 託,適用信託法之相關規定;不符合該定義者,即非信託法上之信託, 不適用信託法而適用其他法律行為之法律規定。 透過我國信託法第1條之定義,可歸納出我國信託法上信託之重要 特徵如下: 1 參閱D. J. Hayton ,信託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頁。 2 我國信託法總說明參看。 第一講 信託之法律基本概念 3 以財產權為中心的法律關係 我國信託法立法總說明開宗明義即謂,信託係源自英國法之一種為 他人利益管理財產之制度,其基本要件為,財產所有人(委託人)將其 財產權(信託財產)移轉或設定於有管理能力且足以信賴之人(受託 人),使其為特定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該財 產。故信託乃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間所存在之一種以財產權為中心 之法律關係,而所稱之「財產權」須注意下列幾點 : 須為法律上所保護財產性質之權利 信託法第1條對於信託之定義為:「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