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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事项上规则之涵义-HKEX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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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 限公 司)
(股份代號 :563)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非全資附屬公司之67%股權
出售事項
董事會宣佈 ,於二零一八年 四月八 日 ,賣方 (為本公 司之 間接全 資附屬公 司)與買
方就 出售股權 (即 目標公 司全部股權 之67% )訂立股權轉讓協議 ,代價 為人 民幣
637,000,000元 。股權乃透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之公 開掛牌程序提呈出售 ,買方
作為唯一競投者 ,在有 關出售事項之公 開競投 中成功 中標 。
出售事項完成後 ,本公 司將不再持有 目標公 司之任何股權 ,而 目標公 司將不再為
本公司之非全資附屬公司 。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 出售事項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 比率超逾5% ,但所有適用百分 比率均低於
25% ,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十 四章 ,出售事項構成本公 司之須予披露交易 ,須遵
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之 申報及公告之規定 。
於本公告 日期 ,買方持有 目標公 司之 18%股權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09條 ,目標
公 司為本公 司非重大 附屬公 司 ,因此 ,儘管買方於 目標公 司 中持有股權 ,買方及
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不被視作本公 司的關連人士 。因此 ,根據上市規則第 十 四A
章 ,出售事項並不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
– 1 –
緒言
董事會宣佈 ,於二零一八年 四月八 日 ,賣方 (為本公 司之 間接全 資附屬公 司)與買方
就 出售 股 權 (即 目標 公 司全 部 股 權 之 6 7 % )訂 立 股 權 轉 讓 協 議 ,代 價 為 人 民 幣
637,000,000元 。股權乃透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之公 開掛牌程序提呈出售 ,買方作
為唯一競投者 ,在有 關出售事項之公 開競投 中成功 中標 。
股權轉讓協議
日期
二零一八年 四月八 日
訂約方
(1) 賣方 ,於本公告 日期為本公 司之 間接全 資附屬公 司以及股權之法定及實益擁有
人 。
(2) 買方 ,在 中國成立之有 限責任公司 。
據董事作 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 、所悉及所信 ,除買方持有 目標公 司 (本公 司非重
大 附屬公司)18%的股權外 ,買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
所 出售之資產
根據 出售事項 出售之資產為股權 ,即 目標公司之67%股權 。
於本公告 日期 ,目標公 司 由賣方 、買方及獨立第三方新巢 氏置業有 限公 司分別擁有
67% 、
18%及 15% 。出售事項完成後 ,本公 司將不再持有 目標公 司之任何股權 ,而
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公司之 附屬公 司 。
代價
買方就 出售事項應付之總代價為人 民幣637,000,000元 。上述代價乃透過上海聯合產
權交易所之公 開掛牌程序並參考股權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 日之估值而達致 。公 開
掛牌程序乃根據 中國相 關法律及法規進行 。
– 2 –
根據獨立估值 師上海財瑞 資產評估有 限公 司出具之估值報告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
十 日 ,目標公 司之股東股權估值約為人 民幣935,300,000元 ,股權估值則約為人 民幣
626,600,000元 。
買方 已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支付保證金人 民幣191,100,000元 ,該筆款項將 自動轉
換為 出售事項代價之一部分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 ,買方須按 以下時間表 向賣方 以現
金支付 出售事項之代價 :
(i) 初始付 款 :買方須於 緊 隨簽署 股權轉 讓 協議後 支付代價 之30% ,為數人 民幣
191,100,000元 ,該筆款項將從買方 已付之保證金 中轉換 ;及
(ii) 其 餘 代 價 :買 方 須 於 簽 署 股 權 轉 讓 協 議 後 90 天 內支 付 其 餘 代 價 為 數 人 民 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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