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四中新课程样本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调研_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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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四中新课程样本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调研_5

宁波四中新课程样本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调研 组织建设: 作为宁波市四所省级样本学校之一,我校十分重视与新课改相应的组织建设,早在今年6月就确定了以校长亲自挂帅的校新课改各类组织及对应的职责,本学期一开学以校政文件下发各部门。这些组织包括:校课程委员会、学分认定委员会、选课指导小组、教师评价委员会、综合实践活动课领导小组。其中综合实践活动课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有教务、政教、教科等处室主任及年级组长组成,落实了分工。并聘请政教处一位老师为综合实践活动课联络员,研究性学习由教务、教科两部门负责落实,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由政教、团委负责落实。 2、制度建设(经费投入、使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 1)制度建设:为了便于高一各学科教师能及时开展组内的研讨与组间的交流,我校本学期对教师办公室进行了重新设置,由原来的教研组办公改为现在的年级组办公,实现年级组长负责制,为高一教师更好交流与协作创造了良好氛围;为给教师更多的学习与教学反思的时间,本学期我校周一下午为理科教研活动时间、周二下午为文科教研活动时间、周三下午为综合教研活动时间。教研活动期间,相应课程的教师都不排课,使其能安心、认真的进行学习、讨论。我校现实行的教研活动有二种形式,一是教研组活动(全组教师),二是备课组活动(年段教师),在活动期间,要求教研组长、各年段备课组长始终把新课程的研究作为活动重点。 2)经费投入:我校校舍改建刚完成,设施、设备投入大,功能较齐全,部分设施领先于其他学校。机动教室多、每个教室都配备了电脑、多媒体投影仪;投入87万已经建设和将要建设的生态园、气象园、地理园及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创新实验室,都将为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设计,创设生动活泼的教学情景,为学生上网查阅资料、进行科学探究、开展研究性学习、校本课程开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同时,根据我校的性质,学校也加大了对课改的经费投入:新课程的各类、各级培训,资料的选取与购买,与新课程有关的各类实践基地参观考察、兄弟学校来我校交流等等,都给与经费的保证。 3)人事制度:三年内必须指导一个学生研究性课题或承担一门校本课程,与教师职务聘任挂钩。 4)奖金分配制度:指导课题、小论文、小发明等获奖或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按获奖级别给予一定奖励。 3、人员安排,教研组建设 研究性学习由教务处副主任负责,指导教师以本年级教师为主,其他年级教师辅助,专家教师配合。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由政教主任、团委负责。 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建设尚属酝酿阶段。 4、校本培训情况: 三次全校教师集中培训,了解新课程理念,知道我校的具体操作方式。两次高一年级任课教师培训,进一步了解学校操作程序中的过程、要求、学分认定等各环节。学生培训:由专家及相关教师作报告,对学生如何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如何进行校本课程、选修课报名等操作培训。 5、教师考核办法 学校制定了四张评价量表和实施细则,包括《新课程背景下课堂教学水平评价表》、《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发展水平评价表》、《新课程背景下学生发展水平评价表》和《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发展水平评价表》,为便于操作,在评价量表后都附上实施细则。学校结合课堂教学实际,学生的学期总结,教师的年度考核和学校的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到二次。把这项工作列入计划,成立评价小组,成员可由7——9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半数。评价可分级进行,包括自我评价,组内互评和领导小组评定。领导小组的评定应在前二级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查看成长档案、调查、座谈、访谈、面谈、听课、说课、考核测试等方法进行量化。最终结果由领导小组认定,每个评价量表的评价满分值为100分,评价结果可分A、B、C、D四个等级,90分—100分为A等(优秀),75分—89分为B等(良好),60分—74分为C等(合格或称职),59分以下为D等(不合格或不称职)。 此评价表可与年度考核或学期总结考核挂钩。 6、学分认定办法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关注学生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选题、开题、活动过程记录、资料筛选、整理、结题报告、成果展示等。课题小组成员互评占20%,班内各组互评占20%,指导教师评价占30%,各年级考评小组评价占30%,再由指导教师统筹,经班内公示后,报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定。 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根据学生活动记录、有关单位和社区街道证明以及学生活动小结,由班主任审核,经班内公示后,报政教处认定。 具体为: 1、研究性学习 各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开设模式有较大差异, 各校在学分分配和认定依据上会有所差异, 目前实行的是:将15个学分分解到3个课题, 一学年完成一个课题研究, 获得5学分,认定的依据主要为学生的日常表现、过程资料和成果质量等, 认定的主体为负责课程管理的教师或相应的答辩组(年级考评组)成员; 考虑试行的是:学生在前2年完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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