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零点青年公益创业发展中心章程第二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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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零点青年公益创业发展中心章程第二版

上海零点青年公益创业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青年公益创业发展中心。:orizon Center for Youth Entrepreneurship for Society)第二条 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社会监督,信守职业道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提供诚信服务,以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准则,推动青年公益创业事业发展。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管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委员会,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沪太支路。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调查与分析公司[简称]和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简称。 第七条 本单位: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零点,基金会出资;零点实际到账,基金会实际到账。零点占基金会出资占其中注册资本,营运资本。双方均现金出资。第八条 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推选代表作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 (二)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抽回出资; (三)的财产不保留、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要求回报。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开展青年公益创业活动,培养青年公益人才,评估并推动公益 创业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公益组织的委托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主要在上海开展活动。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制定议事程序和规则。 第十二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 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担任本单位理事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个月。非中国内地居民不超过本单位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 理事的资格: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有积极参与本单位工作的意愿,确保充足的工作时间; 六)认同本单位的宗旨、发展方向、机构文化,有公益精神; 七)非国家现职工作人员; 八)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尽心尽责第十五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提名并协商确定; 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理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理事; 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解聘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提名的行政副职、财务负责人; (四)审议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五)决定重大的业务活动计划; (六)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七)决定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八)决定本单位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及清算等事项; (九)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依法核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或不召集会议的,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第十八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章程的制订和修改;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变更开办资金;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二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定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由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第二十二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上述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专职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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