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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储兴.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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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储兴.ppt

整理资料: (1)阳性结果:孤僻、脱离现实、懒散;机能性幻听;读心症;评论性幻听;强制性思维;思维被夺;象征性思维;被害妄想;抑郁;父亲病故又加失恋。 (2)阴性(有鉴别意义)结果:无持续性心境忧郁、无明显思维迟缓、无早醒、情感不协调;无系统妄想、逻辑不紧密、较荒谬;精神创伤后慢性起病、创伤与症状缺乏联系、无创伤后的相关情感反应。 (3)疾病演变经过:起病前有创伤经历;慢性起病、病程>1月;病情逐渐发展,无明显缓解期;(4)严重程度:不能工作;无自知力。 提出诊断: (1)以认识障碍(幻觉、妄想)为主要表现,且情感不协调,具备多项Schneider首级症状;(2)排除了抑郁症、反应性精神病; (3)病程及演变符合精神分裂症疾病规律 。精神分裂症 偏执型 * 诊断等级原则 1、器质性精神障碍优先诊断,不再同时诊断非器质性精神障碍。 2、精神病优先诊断,不再同时诊断神经症。 3、可以两者并列的诊断 (1)现有人格障碍或精神发育迟滞,后有其他精神障碍。(2)先有分裂症或心境障碍,后有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与非依赖性物质障碍。(3)器质性与精神活性物质并存。(4)一种以上器质性障碍并存。(5)一种以上精神活性物质障碍。(6)一种以上与心理因素有关的生理障碍或性变态。 4、不能并列诊断的各种类型,而以主要表现诊断 (1)功能性精神病;(2)神经症;(3)人格障碍。 * 小结 *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 储 兴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第一部分 精神障碍的分类 目的和意义 分类原则 分类学发展概况 分类基轴的确定 常用分类系统及特点 * 疾病分类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按照分类学原则,根据疾病各自特点和从属关系,划分为类、种、型,归成系统。使每一个疾病都有一个位置,既无交叉重叠,也无遗漏缺位。 意义: 1、国内与国际交流 2、医疗、教学、科研 3、管理 4、医疗成本测算 * 疾病分类的一般原则 病因学 病理学 症状学 * 精神疾病分类学的发展概况 1、《内经》公元前3-2年:癫、狂、痫。 2、Pinel(法国18世纪):狂症(mania)、郁症(melancholia)、痴呆(dementia)、白痴(idiotism)。 3、Kraepelin(德国20世纪初):早发痴呆、躁郁症、妄想症。 4、国际疾病、外伤、死因分类手册第6版(1948):首次列入精神疾病,共26种名称。 * 疾病分类的基轴 基轴的概念:所谓基轴即基础。 精神疾病分类基轴:症状表现。 症状学分类的利弊:不同病因,症状相似得出相同诊断;有利于对症处理。 * 精神疾病的分类原则 病因学分类原则:即理想原则。 1、感染性疾病:达到100%。 2、精神疾病:达到10%。 症状学分类原则:90%。 1、内、外科疾病:癫痫、偏头痛等。 2、精神疾病:功能性精神病,以一组症状进行诊断。 分类原则的学派之争 1、全部按照病因学分类:理想、远景,目前行不通。 2、全部按照症状学分类:进步?倒退? 3、功能与器质、内源与外源、生物与心理分类:传统分类法,需要改进。 * 常用的分类系统 国际精神疾病分类系统(ICD)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美国精神疾病分类系统(DSM)diagnostic statistical manual]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系统(CCMD) Classification diagnosti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in china * 国际精神疾病分类系统(ICD-10)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妄想性障碍、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F40-F48神经症、应激相关、分离(转换)性障碍及躯体形式障碍 F50-F59伴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通常起病于儿童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 F99未特定的精神障碍 * ICD-10的特点 1、单轴诊断,但为多轴诊断推行准备制定方案。 2、采用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来指导诊断。 3、突破了ICD-9的器质性、精神病性、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四大类的分类方法。 4、采用病因学与症状学相结合的分类原则。 5、不将疾病严重程度或社会功能损害列为诊断标准。 6、在神经症章节中,增加了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分裂型障碍;保留了神经衰弱。 7、借鉴DSM-Ⅵ,取消了癔症、抑郁性神经症、引入了躯体形式障碍。 * 美国精神疾病分类系统(DSM-Ⅳ) 通常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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