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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消防新大纲版概述
1 概 述 1.1高级消防培训的依据和目的 1.2高级消防教学内容 1.1高级消防培训的依据和目的 1.2高级消防教学内容 * *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使学员了解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的依据和目的,以及国家海事局对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的基本教学内容及要求。 船舶火灾,是船舶海难类型中危险性最大、破坏性最强的海难事故,不断增强船员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技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船舶火灾,一直受到国际海事组织和各国政府的关注。 STCW78/95公约发布后,根据航海技术的进步及航运业发展的需要,2010年6月25日,IMO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并通过了《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STCW78/95修正案进行了全面回顾和修订,涉及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均发生了较大调整,此次修订的要点旨在全面提高船员的基本安全素质和高级船员的适应能力。 依据STCW78/95公约及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高级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一系列与船员专业培训、发证相关的纲要和文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船舶正朝着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球对船舶生产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更严格,包括信息技术(IT)在内的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深入,故此,对船员的技能培训与值班标准要求将越来越高。 《高级消防》一书,在原船舶消防培训大纲基础上,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国船员的现状进行了适时更新,着力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注重人为因素的重要作用,强调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的提高。如船舶防火、消防组织、战术与指挥方面的消防技能的培养,包括船舶消防的组织和培训、船舶火灾控制程序、船舶灭火指挥与决策、船舶火灾的扑救、灭火中的危险和应对措施、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船舶火灾调查报告等。努力达到国际公约“被指定控制消防作业的海员应圆满完成着重于消防组织、战术和指挥方面的消防技术的高级培训”的目的。以适应新形势下航海技术快速发展对船员消防知识和技能的需要,以维护船舶生产安全,爱护海洋环境。 1.2.1高级消防培训纲要 (1)概述 ①了解高级消防培训的依据和目的; ②了解高级消防教学内容。 (2)船舶防火 ①理解船舶防火的重点区域; ②理解船舶结构防火; ③精通船舶通风与控制; ④精通船舶燃油和电器系统的控制; ⑤精通与储存和处置物料有关的火灾预防; ⑥了解船舶消防安全管理。 (3)烟火探测设备与船舶灭火系统 ①理解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 ②理解船舶固定灭火系统和船舶消防泵救助设备; ③理解防火安全检测仪器; ④了解消防队员保护装备与生命支持设备; ⑤精通船舶应急通讯设备; ⑥精通船舶消防设备的法定检验、船级检验和PSC消防安全检查; ⑦精通船舶防火控制图。 (4)船舶消防队的组织与训练 ①了解船舶消防应急计划的准备与实施; ②了解消防队的组成与人员调配; ③理解船员的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战术训练; ④理解探火和救助被困人员与伤员的处置和控制; ⑤理解火灾中船舶的通讯与协调; ⑥精通船舶消防演习。 (5)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战略、战术与指挥 (6)船舶消防程序 ①精通船舶海上消防程序; ②理解船舶港内消防程序; ③理解船舶与岸上消防人员的协调程序。 (7)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①了解人员面临的危险与急救; ②了解干馏和化学反应; ③精通水灭火对船舶稳性的影响、预防和纠正程序; ④了解船内脱险通道; ⑤了解锅炉烟道失火等。 (8)船舶火灾的扑救 ①精通船舶各部位的火灾扑救; ②了解客船火灾扑救措施; ③了解油轮及液化气船火灾扑救措施; ④了解危险货物火灾扑救措施。 (9)船舶火灾事故调查及事故报告 ①理解船舶火灾事故调查与撰写火灾事故报告; ②精通船舶火灾典型案例与分析(对事故原因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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