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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活动草案中文
附件1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产品洽谈会”活动草案
一、活动背景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进口保持快速增长,对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至2010年,进口规模增长3.7倍,在全球进口位次由第6位上升至第2位,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进口贸易大国,也成为欧美日等主要贸易大国的重要出口市场,但进口仍存在贸易体制和政策不尽完善、贸易便利化水平不高、进口组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
当前我国已发展到进口与出口并重的新阶段。加强进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是缓解资源约束的需要,是推动外贸协调发展的需要。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2012年4月30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15号,下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会在对外贸易中的桥梁和窗口作用,进一步促进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推动产业升级,经国务院批准,我会于2012年9月6日-7日在北京举办了“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产品洽谈会”,取得了良好效果。来自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巴西、伊朗、乌克兰、香港、台湾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家企业,中国境内600多家进口商、分销商和有进口需求的生产企业,有关政府部门、贸促机构、商协会组织、驻华使领馆、媒体等各界代表1000多人参加了会议。据不完全统计,洽谈会期间,企业“一对一”洽谈近800场次,境内外企业达成进口合作意向80余项。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促进工作,打造机制性促进平台,拟于2013年6月继续在北京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产品洽谈会”。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5-26日,北京国际饭店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拟邀支持单位: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省区市政府
拟邀协办单位: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英中贸易协会、中国法国工商会、巴西出口与投资促进局、伊朗驻华使馆、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其它有关国际组织、境外对口机构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商会秘书局
四、活动目的
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促进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优化进口商品机构、进口国别和地区结构、进口贸易结构,推动进口与出口、国内产业和“走出去”协调发展;
提高有关政府部门和工商企业界对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战略意义的理解;提高我国企业对国家促进进口的有关政策措施的了解和对从境外进口商机的了解,加强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作。
五、活动定位
1.政策发布平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加强进口的财税政策、金融服务和管理措施等信息;
2.研讨交流平台:地方政府部门、贸促机构、行业组织和中方企业对加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促进从某些重点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实务进行专题研讨,并交流成功经验;
3. 需求发布平台:中方企业发布进口需求信息;
4. 宣传推介平台:境外政府部门、贸促机构和企业推介希望对华出口和商品和服务;
5. 对接洽谈平台:中方企业与境外参会机构和企业就进口商品、技术和服务进行洽谈。
六、活动安排
活动拟举办两天,6月25日上午为开幕式和主题论坛,6月25日下午和6月26日按国别地区、行业等组织分会场活动,并安排对接洽谈和现场展示活动。具体拟安排如下:
(一)开幕式
贸促会领导发表欢迎致辞。
(二)主题论坛
1. 主要内容:
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国家促进进口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服务、管理措施等进行解读,境外政府部门、贸促机构代表介绍本国对华出口的潜力
2. 拟邀演讲嘉宾:
国家领导人(待定);
有关支持单位领导和代表;
境外政府部门、贸促机构高层代表;
(三)行业分会场
根据《意见》(第一条第三点“主要任务”),拟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低碳经济有关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分别针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建材、消费品等领域分别组织研讨和洽谈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对上述产品进口的现状、机遇挑战进行分析,邀请境外有关政府部门、贸促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对本国/地区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推介,邀请有关金融机构介绍所提供的进口融资和信用保险等服务。
上述分会场的组织工作,拟邀请贸促会有关行业分会和其它行业组织共同承担。
(四)国别和地区分会场
拟针对中国对其贸易顺差较大的部分国家和地区(美、加、英、法、德等国家以及拉美、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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