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知识库—-设计类知识.docVIP

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知识库—-设计类知识.doc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知识库—-设计类知识

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知识库—设计类知识 43、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答: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前,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按照相应的城市规划,审定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划设计指标,提出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90日内,未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44、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是否可以变更地块规划内容?   答: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变更规划内容;两年后申请变更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对申请进行初审后,按法定程序审批。   获得批准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向申请单位重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不批准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书面答复申请单位。   4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哪些内容?   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1)许可证编号;(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3)用地单位;(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46、什么情况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未按政府主管部门对各阶段审查意见作出设计修改的;(二)设计单位资质与资格不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三)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   47、在哪些情况下,需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当工程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二)市政工程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48、对已建成的建筑需改变使用性质时,是否需要申请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已建成的建筑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付清地价款后,持设计文件等,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许可文件。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49、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答: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50、购买预售商品房后,发展商是否可以变更项目设计?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规定,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不得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88号令)还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51、建设工程竣工后,是否必须取得《规划验收许可证》?   答: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筑工程竣工测绘报告向原审批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规划验收许可证》,不予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不得投入使用。   52、什么情况下不予核发《规划验收许可证》?   答: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一)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包括变更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设备的容量)的;(二)未拆除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应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三)未拆除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未完成其配套工程的;(四)其他不符合《建

文档评论(0)

jgx353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111134150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