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欧盟进口中国星天牛寄主植物的检疫要求
欧盟进口盆栽植物检疫及监管要求(2011版)
(2011-3-31更新)
欧盟植物检疫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复杂。现归纳整理了欧盟《关于防止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有害生物传入欧共体并在欧共体境内扩散的保护性措施》(2000年5月8日欧盟理事会第2000/29/EC号指令)2008年月日欧盟第200/840/EC号,同时结合修订与勘误2000/29/EC指令的其他相关指令、法规等(包括2001/33/EC、2002/28/EC、2002/36/EC、2002/89/EC、2003/22/EC、(EC)No 806/2003、2003/47/EC、2003/116/EC、2004/31/EC、2004/70/EC、(EC) No 882/2004、2004/102/EC、2005/15/EC、2005/16/EC、2005/77/EC、2006/14/EC、2006/35/EC、2007/41/EC、2008/64/EC、2008/109/EC、2009/7/EC、2009/118/EC、2009/143/EC、2010/1/EU)2008/840/EC号2010/380/EU号决议,形成欧盟进口盆栽植物检疫及监管要求。针对盆栽植物,欧盟有特殊的进境检疫及监管要求(见附件1)。同时,盆栽植物也应符合针对植物及其产品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遍性要求。
欧盟相关法规中规定了19类禁止输欧的植物及其产品,现归纳了其中可能误作盆栽植物用途的9类植物(见附件2)。
欧盟相关法规中规定了允许进入但有特殊规定的86类植物及其产品,现归纳了可能作为盆栽植物用途的37类植物(见附件3)。
欧盟相关法规针对植物及其产品附着的土壤或栽培介质提出了一般要求(见附件4),与盆栽植物要求中对栽培介质的规定可结合执行欧盟相关法规中规定了禁止传入欧盟的有害生物名单和禁止输入欧盟的被相关有害生物感染的植物及其产品名单,对输欧盆栽植物也具有约束力。其中包括:禁止传入欧盟的有害生物名单(见附件5、禁止传入欧盟内某些特定区域的有害生物名单(见附件6)、禁止输入欧盟的被相关有害生物感染的植物及其产品(见附件7)、禁止输入欧盟某些特定区域的被相关有害生物感染的植物及其产品(见附件8)、欧盟进口星天牛寄主植物的检疫要求(见附件9)。
附件:.欧盟法规中针对盆栽植物的特殊要求
2.禁止输入欧盟的植物
3.允许输入欧盟但有特殊规定的植物
4.植物及其产品附着的土壤或栽培介质的一般要求
5.禁止传入欧盟的有害生物
6.禁止传入欧盟特定区域的有害生物
7.禁止输入欧盟的被相关有害生物感染的植物及其产品
8.禁止输入欧盟特定区域的被相关有害生物感染的植物及其产品9.欧盟进口星天牛寄主植物的检疫要求附件1
一、本文所指“盆栽植物”在欧盟相关法规中的定义:
源自非欧洲国家的种植用天然或人工矮化植物,种子除外。
在适当情况下,不影响随后附件2-8中所列的适用于植物之规定的前提下,官方证明
(一)这些植物,包括直接移自自然环境的植物,发运之前,必须在正式登记的苗圃栽培整枝连续两年以上,且以上苗圃必须遵守官方的监控制度(二)前款规定的苗圃栽培植物必须
1.至少在(一)款规定期间内,应
(1)栽种在花盆里,花盆置于离地至少50厘米的架子上(2)已经针对非欧洲种锈病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本指令规定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杀虫和/或消毒处理”一栏中写明这些理措施使用物质的有效成分、浓度和使用日期(3)在1年时间内至少进行6次间隔合理的正式的检查,检查植物是否存在相关有害生物(见随后附件2-8)。这些检查也需针对第(一)款规定苗圃邻近地区的植物,并且至少应对田地或苗圃中的植物逐行目查,对于超出300株的某一类植物,至少应提取该类植物的10%进行抽样检(4)经过以上检查,这些植物没有发现以上规定的有害生物。被感染的植物已被转移。其他植物已经经过相应的处理防治措施,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检查,以保证没有感染规定的有害生物(5)种植时采用没有使用过的人造生长介质或天然的生长介质,该生长介质已经经过熏蒸处理或相应的热处理,在经过以上处理后进行的检查中发现,没有感谢染任何有害生物(6)其存放条件能够保证成长媒介没有感染任何有害生物,此外在发运前两星期:
A.已经抖落原来的生长介质,或已经用清水洗掉原来的生长介质,保持裸根状态,或
B.已经抖落原来的生长介质,或已经用清水洗掉原来的生长介质,并重新种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成长媒介中,或者
C.已经经过规定的处理措施,保证其生长介质没有感染有害生物,本指令规定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红字标注的“杀虫和/或消毒处理”一栏中写明这些处理措施使用物质的活性成分、浓度和使用日期2.采用密闭包装,并由政府主管机构密封,并标注登记苗圃的登记号,该登记号还应在本指令规定的植物检疫证书红字标注的“附加声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