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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植物保护学会章程
附件二:
河南省植物保护学会章程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本团体的名称是:河南省植物保护学会,英文名称为Henan Society of Plant Protection,缩写为HNSPP。
本学会的性质是河南省植物保护工作者依法成立登记的具有公益性,学术性的社会团体,是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本学会的宗旨:团结全省植物保护科技工作者学习和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民主方针,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咨询,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为繁荣发展我省植物保护科学技术事业,推广和普及植物保护科学技术,促进我省植物保护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做出积极的贡献。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本学会接受河南省科协、河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学会的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召开年会、组织专题学术讨论会,学术报告会、科学考察活动和协助有关部门评论学术问题。加强与其他有关学术学会的联系,共同开展综合性的学术探讨或组织科学考察活动等。
(二)对国家有关植物保护方面的重大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重要研究课题以及在植保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技术咨询作用。
(三)开展植物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传播先进科学技术经验,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无偿或有偿技术服务等。
(四)编辑出版有关植物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书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等活动,加强同国内外有关学术学会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联系,引进吸收适用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先进植物保护科学技术。
(六)根据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进修班等,提高会员及其他植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
(七)表彰、奖励在植物保护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发现并推荐人才。关心和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举办为植保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
第三章 会员
本学会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在本学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学会的权益;
(三) 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返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和常务理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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