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五节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推荐
第五节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主要内容: 一、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四、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成因与危害 五、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案例1 2001年4月,安徽省舒城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内复合肥经营专题会议,并形成了《县内复合肥经营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规定县外化肥企业在舒城县只能销售尿素和磷复肥,不准销售碳胺等各类产品,并强制收回了合肥一家化肥企业在舒城四个直销点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安徽省工商局根据总局的指示,派调查组到舒城县督办此案件,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 案例2 ?2001年,辽宁省大洼县专卖事业管理局在发放酒类经营许可证时,按照盘锦市专卖事业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公然把经营范围限定为“地产啤酒”。在换发酒类经营许可证时,对经营本地产啤酒的业户放松管理,一些不够条件的经营业户虽然未能取得批发许可证,但因其经销地产“辽河”啤酒,仍可从事批发业务。 * 案例3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利用汽车上牌和年检的权力强制小轿车用户到其指定的企业安装GPS设备。 * 一、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 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经济活动中排斥、限制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 * 二、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客观方面表现:有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3.后果: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导致某一生产或流通领域的竞争受到实质性的限制和损害。 * 三、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强制交易行为。 (二)地区封锁行为。又称地方贸易壁垒,地方保护主义。 (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 (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五)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六)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 四、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成因与危害 (一)成因 1、历史遗留的官商不分的历史传统―文化根源 2、经济利益的驱动 3、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制不健全。 (二)危害 * 五、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浙江余姚市政府遭遇反行政垄断诉讼 2008年8月1日,浙江余姚名邦税务师事务所(下称名邦所)一纸诉状将余姚市政府告上法庭,控告余姚市政府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侵犯了其公平竞争权。 * 余姚市当地共有三家税务师事务所,其中从事一般纳税人企业涉税事项代理的阳明税务师事务所(下称阳明所)是名邦所唯一的竞争对手。 2007年11月,阳明所在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业务窗口。该中心是余姚市政府设立的负责审批管理工作的派出机构。阳明所的业务窗口位于该中心内的工商窗口与质监局窗口之间。 * 2006年7月,名邦所得知阳明所提出了申请之后,即递交了同样的申请报告,但被拒绝。 但是,2007年10月,名邦所得知阳明所设立窗口的申请已经获得批准,再次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了书面申请,被以“位置没有了”等理由拒绝。2008年5月7日,名邦所向宁波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7月25日,宁波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没有支持名邦所的请求。 * 阳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余姚市国税局于1995年创办的余姚市税务师事务所,1999年起与国税局脱钩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要求所有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和名称五个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并实施改制,阳明所正是在此背景下改制建立的。 * 阳明所现任董事长叶德琛,为余姚市国税局原局长;阳明所现任总经理杨茂源,为余姚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叶德琛和杨茂源也是阳明所的三位股东之一,另一位股东陈玲娣,也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