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类-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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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精选

20060720 * 健康检查周期: (1) 工作场所二氧化硅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年一次;工作场所二氧化硅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一年一次; (2) X射线胸片表现为0+者医学观察时间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矽肺患者,应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 (3) 矽肺患者每年检查一次。 3.2.3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目标疾病:职业病:矽肺 检查内容:同在岗期间 * 3.2.4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 随访对象:在岗期间进行定期健康体检的矽尘作业人员和矽肺患者 随访目的:监护矽尘作业人员离岗后矽肺的发生和矽肺患者的病情进展 随访目标疾病:矽肺 随访检查内容: (1) 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 (2)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 随访时间: (1) 接触矽尘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者,随访15年,接触矽尘工龄超过10年者,随访21年,随访周期均为每三年一次。若接触矽尘工龄在3年(含3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 矽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年进行一次医学检查。* 3.4 其它粉尘 其他粉尘指除矽尘、煤尘和石棉粉尘以外按现行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可以引起尘肺病的其它矿物性粉尘,包括:炭黑粉尘、石墨粉尘、滑石粉尘、云母粉尘、水泥粉尘、铸造粉尘、陶瓷粉尘、铝尘(铝、铝矾土、氧化铝)、电焊烟尘等粉尘。 (基本要求同矽尘)* 3.5 噪声 噪声是指环境中存在的、使人厌烦的、频率和强度杂乱无章的,并可引起听力损害的声音。工业企业或服务行业作业地点具有噪声源的作业称噪声作业。根据GBZ2-2002,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3.5.1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 (1) 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1000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 (3) Ⅱ期高血压和器质性心脏病 (2) 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检查内容: (1) 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耳鸣、耳聋、眩晕,头晕、头痛、多梦、影响听力的外伤史、爆震史、药物史* (2) 体格检查 a. 内科常规检查  b. 耳科检查: 听力、外耳和鼓膜的检查, (3)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 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b. 选检项目 声导抗、耳声发射 3.5.2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目标疾病: (1) 职业病:职业性听力损伤 (2) 职业禁忌证: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一年,双耳3000、4000、6000Hz中任意频率听力损失≥65dBHL)* 检查内容: (1) 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鸣,耳聋,眩晕等耳部症状 (2) 体格检查 同上岗前 (3)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 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 b. 选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声导抗(鼓室导抗图,500、1000Hz同侧和对侧镫骨肌反射阈)、耳声发射 健康检查周期:一年 7.1.3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目标疾病】职业性听力损伤 【检查内容】同在岗期间 * 二. 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法律法规 机构人员管理 职业病诊断范围标准要求 * 1.职业病诊断法律法规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b.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c.职业病目录 c.职业卫生标准 d.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 2. 机构人员及诊断管理 (1)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39) (2)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40) (3)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41) * (4)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5)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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