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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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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总

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XX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类型及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第三条?公司住所:XX市环城路XX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是:XXXXX。(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元。    第四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签署有关的文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决定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包括)以上的重大采购方案; (12)决定公司人民币五万元(包括)以上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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