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基层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探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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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基层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探索

新形势下的基层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探索  [摘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地方政治和经济的稳定与发展。近年来,我国基层治理的构思已经逐步明朗,基层政府治理理念也在不断创新,已逐渐趋向于注重公民参与、民主法治、公平公正、效能责任等方面。文章将在对基层政府的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基层政府治理建设改革的新契机,探索新形势下的基层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 本文采集自网络,本站发布的论文均是优质论文,供学习和研究使用,文中立场与本网站无关,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关键词]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困境;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03(2017)03-0015-02   伴随市场化与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我国正处于多元利益博弈的转型时期,而基础社会管理已经成为了一个焦点问题。在转型时期,基层政府如何能够创新社会管理体质,构建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的稳定以及地方的发展,这已经成为了当下理论界的热点话题。近年来,基层政府积极探索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和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结合基层政府治理建设改革的新契机,应不断地对基层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路径进行进一步探索。本文围绕基层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进行?细的探讨。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特征   在各个国家与各个发展阶段,因为政府等级设立的不同,对基层政府的定义存在差别。比如美国的基层政府是市级政府,日本的基层政府是市町村,法国的市镇一级是最基层的政府。我国当前实施的是五级制政府,由低到高分别为乡(镇)、县(市)、市(地区)、省、中央,为此基层政府通常指的是乡(镇)、县(市)两级政府。基层政府是一个国家最低层级的政府。关于其的职能和从属关系,基层政府带有显著的双重性:其一,基层政府是同等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其负责且报告工作;其二,其对上级政府负责,接受上一级政府的指挥,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有关工作。各个级别的政府均拥有实行管理本行政地区内的行政事项的权责。基层政府的职能是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行政事项。鉴于此,我国基层政府治理的特征集中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基层性。基层政府是级别最低的政府单位与行政机构,是国家政权的根基,其管理的是政府与社会最基本的事项。二是直接性。基层政府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政府开展有关活动时面对的是人民大众,大部分和基层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密切关联,关联最紧密、最直接。其职能也体现出较为显著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特点,政治统治职能比较薄弱。三是复杂性。可是因为中国人数众多与国土面积广阔,基层人民的生活工作牵涉到诸多方面,利益需求也各不相同,尤其是近些年因为各项变革的推动,社会改革历程增快,另外各种利益重新组合,且在不同层级上存在着程度不等的冲突。作为国家政权的基础,社会的冲突与问题通常体现在基层政府。而对于基层政府而言,调节与均衡各方利益是特别繁杂的过程,假如处理不恰当,较易导致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二、新形势下基层政府治理建设改革的新契机   1.国家治理与法治建设的新阶段   立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维度而言,国家和社会两者间的关系大概历经了专制(Autocracy)、统治(Dominate)、管制(Regulation)、管理(Government)以及治理(Governance)等五个时期。从“管理”转变为“治理”,代表着国家和社会的一个新时期的变化。在中国,专制、统治、管制历经了较长一段时间,步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与中央政府深入探究且捋顺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2002年,“社会管理”第一次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之后社会管理变成国内各个级别的政府改变自身职能的一项主要工作。伴随社会的前进,国家和社会两者间的关系也在产生巨大的变化,其的关系也不断被重审与改进。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家治理”得到了确定与表现,且将改进国家治理机制与提高治理水平当作将来的重点建设目标。另外,治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相关配套机制的保障,特别是要保证宪法等法制规章在治理能力提升中的功能。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时指出全方位推动依法治国,整体目标是构建与我国基本现状相一致的法治机制,将我国建设为法治国家。此与之前的“依法治国”比较,一方面是一种继承,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变革,这是因为其凸显了依法治国的“全方位性”与“依法治国和依宪执政”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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