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融资项目股权质押合同
融资项目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
编号: 信集多保(质押)888888888
信托·***********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股权质押合同
二〇一三年三月
1
股权质押合同
信托·***********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股权质押合同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主体于2013年 月 日在 签署: 出质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质权人:**********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本协议各签约方分别被称为“一方”,共同被称为“双方”。
鉴于:
1、****信托拟设立“****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
2、****信托与国资公司、目标公司签署了编号为信集多保(受让《股权受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受让协议》或 “主合同”》,约定国资公司须在信托计划届满之日前,根据****信托的书面通知,无条件受让****信托持有的全部目标公司股权。
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信托在主合同项下权利的实现,出质人愿以 2
股权质押合同
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对应出资额80000万元)的股权为以及该股权派生的其他权益为其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提供质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就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质押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质押权利
1.1、出质人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为质权人设定第一顺位的质押权。
1.2、质押期间,因出质股权所产生的全部孳息,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股息、红利等均属于质押权利范围,出质人应保证将相关收益全部支付到质权人指定的账户,但相关收益已由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的除外。
1.3、出质人追加质押股权的,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相应增加。
1.4、如质押人进入破产程序,质押人有权就质押财产处置所得优先受偿。
1.5、质押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向质权人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的质押担保范围
2.1、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所担保的范围包括出质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全部股权受让价款、违约金、质权人垫付的相关费用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如果出质人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任何义务或责任,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合同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处置质押权利并有权从处置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间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质押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结束之后的2年之日止。
3
股权质押合同
第四条 质押权利登记和交付
4.1、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对出质人处分质押财产的限制
5.1、质押权存续期内,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权利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交换、放弃、出资、赠与、再质押等方式擅自处置质押权利或在质押权利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
5.2、质押权存续期内,出质人处分质押权利应事先征得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应向质权人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应付股权受让价款及相关费用。
5.3、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任何行为足以使质押权利价值减少的,出质人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权人损失的情况,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因出质人或第三方的行为导致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权利的价值或者提供质权人书面认可的新的担保。
5.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将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对质押权利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4
股权质押合同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质押权利权属发生争议、被宣告破产、停业、歇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及时书面通知质权人,其中涉及质押权利处置或权属变更的还需事先获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第三方妨碍
6.1、国家或者其他第三方对质押权利进行注销、没收、强制收回、查封、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