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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办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国版RoHS出台
中国出台被称为中国RoHS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日前,信息产业部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这也意味着中国版RoHS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在生产工艺、材料上应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应在产品上注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的标识;包装物应采用无害、便于回收的材料,并注明包装物材料名称;限制和禁止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采用目录管理形式,对于列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应从目录规定的实施期限起,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上述六种有毒有害物质;对于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完全替代的,其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要求进行逐年调整。 涉及产品包括: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等产品。该管理办法拟定于2005年12月31日批准,并于2006年7月1日实施。 据悉,《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行为,但不包括直接为出口而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行为,以及销售注明了原始生产者的电子信息产品的行为。对于为出口而生产的电子信息产品,应当按照出口国家的相关规定,如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就必须遵循欧盟的两个指令。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 为控制并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实现产品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销售和进口过程中控制并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行为但不适用于出口产品的生产行为第三条 ?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以及软件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因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而导致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资源以及人类身体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所造成的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 ? (三)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指为减少或消除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而采用的下列措施 1设计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改变研究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方式等技术措施 2设计生产进口以及销售过程中采取的标注有毒有害物质元素名称及其含量以及电子信息产品安全使用期限等措施 3销售过程中采取的严格进货渠道不予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元素或者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元素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等措施 4禁止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口的措施 ? 5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 (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或元素 1、铅 2、汞 3、镉 4、六价铬 5、多溴联苯PBB 6、多溴二苯醚PBDE ?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五)电子信息产品安全使用期限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致发生外泄或突变以致电子信息产品用户使用该电子信息产品不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 第四条 ? 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控制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必要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解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重大事项及问题 第五条 ? 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有利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政策措施推广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鼓励支持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国际合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 第六条 ? 信息产业部对积极开发研制新型环保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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