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pptVIP

国际公法-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ppt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公法-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六、民族自决原则(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最初,民族自决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渊源可以追溯到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后来列宁在《论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中正式提出了民族自决原则,但在这一时期只是一项政治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和殖民体系的瓦解,民族自决原则逐步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发展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是第一个确认民族自决原则的国际文件。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对民族自决原则的内容作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国际法原则宣言》: (1)根据《联合国宪章》所尊崇的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及自决权之原则,各民族一律有权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不受外界之干涉,并追求其经济、社会及文化之发展,且每一国均有义务遵照《宪章》规定尊重此种权利; (2)每一国均有义务,以共同及个别行动,促进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及自决权原则之实现,并协助联合国履行宪章所赋关于实施此项原则之责任;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3)一个民族自由决定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与某一独立国家自由结合或合并,或采取任何其它政治地位,均属该民族行使自决权的方式; (4)每一国家都有义务避免对被压迫民族采取剥夺其自决、自由及独立权的任何强制行动。 (5)这些民族在采取行动反对并抵制这种强制行动以行使其自决权时,有权依照宪章宗旨及原则请求并接受援助。 以上各项规定不得解释为一国可以局部或全部破坏或损害另一国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统一。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民族自决权是历史产物,是为解决特定的时代任务而凝聚起来的国际社会共识。 二战之后,殖民地人民争取解放和独立成为重大的时代任务,因此联合国把民族自决权赋予殖民地人民。而目前世界各国的领土疆界基本固定,时代任务转向了和平与发展,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的分离主义运动并不多。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1、对于处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其他非自治领土的民族和人民,还包括受种族歧视的民族,民族自决权赋予他们自由表达意愿,享有自由决定其政治命运的权利。 2、对于领土主权处于不确定情况下的民族,是拥有为建立独立国家而斗争的权利。 3、对于现存国家的人民,民族自决原则是具有自由选择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的权利。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随着民族独立目标的实现,民族自决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中更具有了新的内容。 民族自决在殖民主义时代主要是指在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的权利; 在后殖民时代主要指各民族国家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自由处置其自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二)民族自决原则的内涵 广义上的民族自决权: 对内自决权,主要指自主权、自治权以及发展自我经济、文化、宗教、习俗等权利; 对外自决权,则主要指独立权或脱离权,即从原主权国家脱离开而组建新的独立国家的权利。 对于已经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整体来说,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不存在这种意义上的民族自决权,他们享有的是属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民族自治权利。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三)自决与分离 在运用民族自决原则时,尤其需要注意一下两个方面: 1、民族自决权的本意是为了促进战后殖民体系的瓦解,有权“自决”的主体当属殖民地的人民以及受外国统治、奴役或剥削的民族。 2、承认广义上的民族自决权并不等于实在国际法已确立或鼓励现行主权国家内的少数民族、土著居民或部落享有当然的分离权。 科索沃独立问题 1968年 科索沃首次出现独立示威 1974年 科索沃被列为自治省 1990年 南联盟军解散科索沃政府 1991年 分离主义者成立共和国 1996年 阿族武装承认发动袭击 1998年 塞尔维亚反对国际调停 1999年 科索沃战争爆发 1999年 UN称南联盟有科索沃主权 2005年 科索沃未来地位谈判启动 2008年 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 国际法院2010年7月22日发布“咨询意见书”,认为科索沃2008年宣布独立不违反任何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 2011年7月9日南苏丹独立 台湾问题 台湾问题 台湾问题不适用“民族自决: 1.台湾不是殖民地、托管地 “自从1945年台湾重新归属中国之后,台湾既不是任何外国的殖民地,也没有处在任何的外国统治之下,所以根本不存在‘异族奴役’的问题,也根本不存在行使国际法意义上的民族自决权的前提条件。” 2.台湾不存在受压迫民族 民族自决权利必须以反对民族压迫为前提,而一旦这一前提不复存在,要求这一权利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样的情形下,坚持和巩固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就应该成为首要的选择。 台湾问题 3.

文档评论(0)

zijingl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