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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文明之二: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证宾为笄者二加笄 证宾为笄者三加笄 笄者向来宾行跪拜礼以表感谢 宋代的笄礼 到了宋代,一些学者为了推行儒家文化,构拟了士庶女子的笄礼,司马光《书仪》以及《家礼》都有专门的仪式。《书仪》,女子许嫁,笄。主妇女宾执其礼。笄礼行之于中堂,执事者用家内的妇女婢妾充任。席以背设椸栉总首饰置卓子上,冠笄盛于盘中,上面蒙以帕,由执事者执之。主人于中门内迎宾。宾致祝词后为之加冠、笄,赞者为之施首饰,宾揖笄者,适房,改服背子。既笄,所拜见者仅限于父及诸母、诸姑、兄姊。其余仪节都与男子冠礼相同。 《家礼》中的笄礼 《家礼》的笄礼与《书仪》大体相同。女子许嫁,即可行笄礼。如果年已十五,即使没有许嫁,也可以行笄礼。笄礼由母亲担任主人,也是前三日戒宾,前一日宿宾,选择亲姻妇女中贤而有礼者担任主宾。主宾为将笄者加冠笄、取字。笄者见尊长,仪节与冠礼基本相同。 五、冠礼事关执政者的资质 周武王去世时,成王尚在襁褓之中,虽然他已经入承大统,但不具备亲政的能力,于是由周公摄政。直到成王成年之后,周公才返政于成王。原因很简单,未成年者不具备南面之资。 赢政亲政之年 对于帝王而言,冠礼具有特殊的意义,标志着他是否具有亲政的资质。如赢政十三岁即秦王之位,直到九年后的四月巳酉,也就是二十二岁时,才“冠,带剑”,开始亲政。 未冠者不能任官 普通士人,凡是未行冠礼者,也不得担任重要官职。据《后汉书·周防传》,周防十六岁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椽史试经,见周防“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周防因尚未行冠礼,不能从命。 汉代皇太子的冠礼 汉惠帝行冠礼,曾“赦天下”,是为因帝王行冠礼而大赦天下之始。又有因太子行冠礼而赐民以爵位的,景帝后三年正月,“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元凤四年,汉昭帝加冠,“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又“令天下酺五日”,以示普天同庆。 皇帝亲临臣子冠礼 东汉伏波将军马援的次子马防,在肃宗时担任过卫尉,其子马钜常跟从左右。据《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六年正月,马钜年及冠龄,特拜为黄门侍郎。肃宗亲至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史书中皇帝亲临臣子冠礼的记载仅此一见。 品官的冠冕 从唐到宋,“品官冠礼悉仿士礼而增益,至于冠制,则一品至五品,三加一律用冕。六品而下,三加用爵弁”。可知唐宋时代曾在品官中实行过冠礼,按照品阶高下,加不同的冠。 六、后世冠礼简说 冠礼原本是先秦儒家提倡的人生礼仪之一,其后受到历代政府和学者的拥护,成为政府颁定的礼典之一,对人的成长与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期间的衰微与曲折,直接影响到人心与世风,曾经引起许多有识之士的忧虑。 孙昌引行冠礼 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近有孙昌引者,独发愤行之。既成礼,明日造朝,至外廷,荐笏言于卿士曰:“某子冠毕。”应之者咸怃然。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曰:“何预我耶?”廷中皆大笑。天下不以非郑尹而快孙子,何哉?独为所不为也。 ——柳宗元《答韦中立书》 冠礼废之弊端 司马光痛心疾首地说:“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 ——《家礼》引 《司马温公书仪》中的冠礼 司马光在他的《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规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为了顺应时变,司马光将《仪礼》的《士冠礼》加以简化,使之易于为大众掌握。此外,还根据当时的生活习俗,将三加之冠作了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家礼》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 程颐极力倡导冠礼,认为“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左传·襄公九年》载,晋悼公宴请鲁襄公时,问及鲁襄公的年龄,季武子说只有十二岁。有人援引此例,主张将冠龄提前到十二岁,遭到程颐坚决反对,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认为,既行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因此,“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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