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关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doc

毕业论文--关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doc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写 作 提 纲 刑满释放人员(以下简称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已逐步成为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原因加以分析,采取科学的、有效的预防对策,减少和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对稳定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 (一)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人数和重新犯罪率逐年增多、升高 (二)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严重,在实施重新犯罪时呈现出罪名多元化 (三)在监狱内服刑改造表现较差的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较多 (四)财产型、暴力型犯罪居多 (五)回归社会时间短 (六)地区分布不平衡 (七)初次判刑刑期较短的青少年比例较大 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 (一)主观因素 (二)客观因素 三、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对策 (一)积极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搞好监狱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罪犯出监教育改造工作,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二)加强刑释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 (三)高家庭素质,改善家庭关系,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目?? 录 一、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4 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5 三、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对策------------------7 四、注释及参考文献------------------------------11 【内容摘要】: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破坏了社会经济发展,已成为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要因素。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对策,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健康、有序、稳定地发展,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刑释人员家庭亲属应尽的社会责任。做好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预防工作,需要监狱、社会及刑释人员亲属的共同努力。本文首先阐述了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然后分析了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这里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最后提出了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对策。即1、积极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搞好监狱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罪犯出监教育改造工作,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2、加强刑释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3、高家庭素质,改善家庭关系,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关键字:重新犯罪;刑满释放;监狱;改造;预防犯罪 刑满释放人员(以下简称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已逐步成为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原因加以分析,采取科学的、有效的预防对策,减少和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对稳定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 刑释人员,是指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的刑期,通过执行刑罚和改造,服刑期满,由刑罚执行机关依法解除其监禁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和其他相关权利回归社会的人员①。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是指刑法学意义上累犯概念的重新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的规定,累犯是指曾因故意犯罪而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故意犯罪而应当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依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是累犯。目前,我国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主要特点有: (一)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人数和重新犯罪率逐年增多、升高 据某省对2001年~2005年五年间6个监狱在押犯的统计情况:“二进宫”以上的罪犯为2761人,占在押犯的5.18%。五年间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数分别为458、434、501、617和751人,重新犯罪率分别为4.57%、4.36%、4.63%、5.65%和6.46%。其中,“二进宫”②占91.27%,“三进宫”占7.7%,“四进宫”占0.80%,“五进宫”占0.14%。③ (二)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严重,在实施重新犯罪时呈现出罪名多元化 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在初次被判刑入狱以后往往由入狱前的“一面手”变为“多面手”,特别是在其犯罪服刑后的“补偿”心理及其犯罪的纠合性特点的作用下,他们刑释出狱后的重新犯罪多数由单独作案发展成为以团伙作案为主,甚至形成黑社会势力,危害一方。他们犯罪伎俩诡秘,社会影响大,更具恐怖性。近年来一些重特大恶性案件、袭警案件,相当一部分是刑释人员所为。如1999年5月26日在郑州发生的震惊全国的“5.26”袭警案件,三名犯罪分子都是刑释人员。 (三)在监狱内服刑改造表现较差的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较多

文档评论(0)

ze12223074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