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线-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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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线-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

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 、扩建建筑物、地面 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1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主项名称 主项名称 主项名称主项名称 4 事项名称 或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子项名称 子项名称 子项名称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 5 局及各高速公路管理处 实施主体 6 法定机关 性质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部门、自治 7 承办机构 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部门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咨询及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12328 8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12328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年 7 月 3 日主席令第 86 号公 布,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6 年 11 月 7 日第四次修正)第八十 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 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 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 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9 设定依据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 议通过,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 担:(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 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 10 实施对象 线、电缆等设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其中高速公路属于自治区 11 行使层级 高速公路管理局和高速公路管理处二级分级管理。 1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规定:: 11..根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规定::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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