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9p.docVIP

上海市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9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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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9p

上海市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是面向0—3岁散居儿童为主,对其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咨询,并提供儿童教养活动场所的机构,是本市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服务形式,其目的是提高科学育儿的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上海市0-6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1999〕32号)中有关“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对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民办早期教养服务的质量。 一、关于对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举办者的要求 举办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举办者的要求。举办者办学指导思想正确,办学宗旨明确,有符合其服务项目的足够资金。 二、关于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 (一)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的房屋、设施设备条件 1、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的环境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房屋建筑、教育、卫生保健等设施设备和教玩具的配备应当符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配置要求。 房屋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卫生部门防护标准的要求。(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紧急疏散的通道,配有各种相关的安全防范的设施。 机构内环境卫生整洁,环境、空气和物体表面等经检测达到《托幼机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卫生标准》(DB 31/8-1998)的有关标准要求。美观富有童趣,气氛宁静,通风,且采光好。 活动室等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暖性、弹性地面,儿童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在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应配有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的设施。 2、机构内应设有儿童活动室、家长或指导人员培训室、咨询接待室、盥洗室(含厕所)、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根据服务需要可配备相应的用房和场所,如婴儿哺乳室、厨房、消毒室等。 3、根据用房的功能配备相应基本的设备:如电脑、传真机、电话;适用于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桌椅、玩具架、教玩具;盥洗卫生、尿布换洗的设施;保健橱、常用的急救物品;以及根据服务的需要配置相应的设施,如厨房操作的设施等。 4、提供的儿童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儿童年龄特点,能满足儿童开展活动的需要。 5、儿童活动室使用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考虑到儿童活动时,成人在场看护和指导的需要,儿童活动室人均不少于5 平方米,活动人数增加,活动室的面积应按人均5 平方米作相应的增加。 (二)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人员的基本条件 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内设负责人、儿童早期教养指导人员与儿童保健指导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营养员等。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指导人员与儿童的比例应能满足服务的需要,可以设专职或兼职。在有儿童活动的现场,指导人员与儿童的比例参照《关于试行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卫妇字〔80〕8号)中日托比例的要求为1:4-5,随儿童年龄增大,比例可适当放宽至1:8。 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的指导人员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儿童,品德良好,服务意识强,有耐心、爱心、责任心,性格开朗,情绪稳定,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1、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毕业以上的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职业资格或育婴师以上职业资格,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负责人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早期教养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管理的能力,能维护工作人员和儿童的正当权益,办事公正,严以律己。 2、早期教养指导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有育婴师以上的职业资格或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资格,对2岁以下儿童实施早期教养指导人员必须经过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儿童保健指导人员应具有职业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早期教养指导人员应具有从事早期教养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根据儿童发展的特点和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保育与教育;具有与家长和看护人员交流沟通的能力,共同探讨符合儿童特点的教养措施;努力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儿童保健指导人员应具有指导家长卫生保健和养育护理的知识与技能,负责机构内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膳食营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指导等卫生保健服务。 三、关于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的工作要求 (一)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内部的管理 1、主动地接受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业务指导。 2、有切实可行的机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范,操作规范应符合正确教育理念和卫生保健制度。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在接受儿童前应当查验《上海市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要督促家长做好计划免疫预防工作,要做好儿童安全事故和疾病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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