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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工程 丹阳审图信息网
江苏省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2013-001
项目名称: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美园
审查机构: 丹阳市安信审图咨询中心
颁书日期: 2013年01月08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审查委托合同,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 凤美园 项目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送我机构复审。
2013年01月08日
(审查机构章)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凤美园 建设单位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城区 建筑面积 32567㎡ 建筑总高度 49.80m 建筑层数 地上:17层 地下:1层 耐火等级 二 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 级 人防等级 基础形式 桩 基 结构体系 框架、剪力墙 建筑类别 二 类 勘察单位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江苏铭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见审查意见 (节能专项)专业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凤美园 设计编号 MZJ2012-03 设计人 严方慧 一、强制性条文
(无)
二、强制性标准
(无)
三、设计深度
1.在节能专篇中应明确采用何种A级保温防火隔离材料。
设计人 严方慧 项目负责人 颜斌 注册师 颜斌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凤美园 设计编号 MZJ2012-03 设计人 严方慧 一、强制性条文
1.合用前室的窗C-10,C-11均为推拉窗,其可开启的面积要减少50%,因此其可开启的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8.4.18.3)。
二、强制性标准
1. 建施-8/25:二层平面图:1-13轴与L轴相交处到敞开楼梯间的疏散距离大于20M(《省商规》DGJ32/J67-2008-8.3.3-2)。
2. 建施-22/25:11#,12#户内楼梯的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8M(《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4.9.7)。
三、设计深度
1. 建施-2/25:十、防火设计-5:高层塔式住宅应写成防烟楼梯间。
2. 建施-2/25:十、防火设计-7:建议注明已设自动灭火系统,否则地下自行车库一个防火分区不能超过500平方米,同样地下汽车库不能超过2000平方米。
设计人 严方慧 项目负责人 颜斌 注册师 颜斌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凤美园 设计编号 MZJ2012-03 设计人 施吉鹏 一、强制性条文
(无)
二、强制性标准
1. 总信息中,一~四层XY向偏心率Eex Eey 0.15,框架部分(左边部分)三四层Y向偏心率Eey 0.15,须采取加强措施。
2. 框架部分(左边部分)长度不满足GB50010-2010-8.1.1条规定,须采取加强措施。
3. 经抽查:楼梯间平台处框架柱箍筋应全长加密, GB 50011-2010-6.3.9.4条规定;底部加强区剪力墙边缘构件箍筋不满足JGJ3-2010-7.2.16条规定;二层梁配筋平面图-左中,KL15下部筋小于计算值;三层梁配筋平面图-中,1-M轴在1-17~1-19轴间梁未标注;请全面核查并回复核查结果。
4. 平面尺寸及突出部位尺寸的比值限值不满足JGJ3-2010-3.4.3.2条规定。
5. 框架梁—端垂直搁置在200厚的剪力墙上,水平钢筋采用φ16,φ18,φ其锚固措施不符《高规》JGJ3-2010第7.1.6.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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