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书籍鉴定与查阅.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史志书籍鉴定与查阅

史志书籍鉴定与查阅   史志类书籍是档案馆藏书的主要门类,事实上也是档案馆藏书中唯―对外借阅的书种。但基层档案馆却很少将此类书纳入重点保护对象,多视同于普通书籍管理。其实对档案人来说,史志类书籍有着特殊的利用价值,因而在保管上要高看一眼,在利用上应对原件加以保护,可以搞出几套复制件对外借阅。   笔者最近参与编写一部地方史,在查阅史志资料过程中,对于此类书的认识加深了很多,兹将一些切身体会交流给大家。   “史”和“志”实际是两种体裁。“史”指的是历史曾经发生过的事件,“志”指的是记述的方式;“史”是作者对过去曾发生过的事件的陈述,允许有作者站在个人观点去评价,甚至做一些合理的推理,“志”则只是编者根据掌握的真实档案材料,对历史所发生过的事件做出客观的记录,不允许添加个人观点和意见。   史志类书籍都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典籍,但日常人们常将“史”和“志”混为一谈。如去年有媒体报道的《定安首部史志性书籍(风雅翰林)出版》、《大型史志书籍(世界潮商丛书)出版》等,叫法都不严密,客观说明大众读者对此了解不多。   基层档案馆最需要珍视的是地方史志类书籍,因为地方史志是国家史志的基础,地方史志类书籍不仅具有和国家级史志类书籍同等的查阅功能,还具有保存地方文献的重要意义,应该是重点抢救对象。   有关地方史志,实际上我们能够见到的往往只是“志”,很少有“史”。因为历史上编“史”往往是个人行为,编“志”才是政府行为。宋、元以前官府编纂的主要是国家志,很少地方志。明朝洪武年间以后,地方志越来越受到重视,大体每隔三五十年就要由地方官员领衔,修订一次,因而同一个地方志书,往往有多种版本。我们在收集和接收工作中遇到时,首要工作就是鉴定版本。   志书版本的鉴定如同上期介绍的古籍鉴定一样,从版权页和序言综合判定。但现实中,有些档案人即使根据序言判定,也有时会搞错。如2004年笔者初来平谷档案馆时,查问《平谷县志》馆藏最早版本,负责接待的业务副馆长介绍说,最早为康熙六年本。取出来一看,卷宗皮标写的的确是康熙六年版本??但看了版权页才得知,实际是乾隆四十二年本,可见建馆以来―赢把这部“志”当康熙版本看待的。不难推想,工作人员在鉴定时,所看的是第一篇序言,而不是最后一篇。这部县志第一篇序言为康熙六年,第二篇为雍正六年序,最后序言为乾隆四十二年,以下就是目录和内容。工作人员的误断,使这部县志出版年代向前推了97年。   县志、州志大多始自于明初,以后每隔数十年修订一次,因而序言往往在三五篇以上,甚至有的多达八九篇者。对于序言的叫法,各地也有所不同。以笔者周边的蓟县和三河县志为例。蓟县古为蓟州,加之有风景名胜盘山在域内,清代皇帝经常过往或驻足,文人雅士来去颇为频繁,该县对于编志很早就重视,故《蓟县志》的修订次数较多,而且每次修订都有序言,仅《重修蓟县县志序》就有民国三十三年和民国三十二年两种,此外还有康熙四十三年《原志旧序》等。三河县地处北京、天津、河北交界,建置较早,故历次编修《三河县志》也十分重视,每次修订都有序,除常规《三河县志序》外,还有《三河县志稿原叙》、《三河志稿原序》以及《旧志后序》等,如果不认真阅读,很难理清头绪。但无论怎样复杂,就认定最后一篇为参考出版年代即可(不一定是实际出版年代,有时因资金不到位等因素,也有编好后推迟出版问题)。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即民国以后的志书有些序尾不注明民国年份,也不注公历,而是注天干地支相配的年份,如甲子秋、癸亥荷月等,需要认真核对,换算成公历纪元。   还有相当一部分古籍也具有“志”的性质。如《梦溪笔谈》和《齐民要术》,将工农业生产技术做了详细介绍,《明季北略》把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发起到消亡的过程做了考察和记录,《池北偶谈》对清朝官府制度、礼仪等以典故笔法进行追记,《得一录》对典章制度、地方乡约、民事处理等很多方面不仅有实例介绍,而且还有某乡约、习俗的来由考证,史料价值非常高。这些书既不是史书,也不是志书,而是属于“笔记类”。笔记类书籍往往能为编史修志做重要补充或佐证,因而我们可以把这类书列为编史修志的重要参考弗。   在查阅志书时,也有很多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古人编史修志多在文字上下工夫,缺乏调查研究,以至于荒诞不经的神鬼之说代代沿传。还有一种情况,记述失真严重,不是过于虚词夸大,就是记述简略甚至失于记载,如对本地方历史上发生的灾难性事件,往往存有这种情况。如果不认真核对,还要继续以讹传讹。古人对于灾难性事件或因避讳、或因调查不周密、或因本人认识水平问题取舍失当,记述不准或疏漏情况在所难免,一定要留心审看。以康熙十八年(1679年)京东大地震为例。这次地震震中为平谷、三河,震级后来推理鉴定为八级。但这样大的地震,在雍正六年《平谷县志》和乾隆四十二年《平谷县志》上的灾异篇中只字未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