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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和纳税调整培训材料84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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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和纳税调整培训材料8418.doc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和纳税调整培训材料8418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和纳税调整培训材料 一、税前扣除确认的基本要求和应遵循的原则 (一)基本要求:税前扣除项目确认的基本要求是: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二)应遵循的原则: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以此来衡量收支的确认。 1、权责发生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相关性原则,即可以扣除的费用从性质上和限额上必须与取得收入相关。 4、确定性原则,即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即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6、会计核算与税法分立原则,即企业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纳税时则按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 准予扣除项目是根据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一)成本,即生产成本或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纳税人的成本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包括买价,购货费用和相关税金,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中。存货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随意改变。 (二)费用。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即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不属于管理费用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和教育附加税。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不得扣除。 (四)损失是生产经营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及其他损失。 三、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的具体规定 1、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的摊销费用,在使用这些资产时,可计入成本扣除。 2、企业按县级政府规定对无房户的住房未达标准户的职工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可在税前扣除。 3、企业按省级政府规定发给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可以在不少于3年内均匀扣除。 4、企业按月发给无房职工和新职工的住房补贴金,可在税前扣除。 5、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基本失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特殊工种支付的法定的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具体规定为: 职工养老保险金按国务院国发(2000)42号文件规定,企业按工资总额20%缴纳; 补充养老金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5%缴纳。 待(失)业保险金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 职工医疗保险金按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按工资总额的6%(我省规定按工资总额的7.5%)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按工资总额的4%缴纳。 残疾人保障金按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缴纳的。 特殊工种保险费按劳动部门和保险部门规定的缴纳。特殊工种一般是指从事高空、井下、海底等特殊工作。 6、纳税人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7、纳税人转让、变更各类固定资产时发生的清理费用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8、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省6%)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 9、纳税人对外投资的借款费用,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成本。 10、企业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全额扣除。 11、企业发给职工的通讯费(不含固定电话费用)在企业在岗人员实发工资总额的2%内扣除。(比例为省地税局规定)。 12、企业一次性发给解除劳动合同和退养人员的生活补贴,可在税前扣除。数额较大的,可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13.经批准提取上交的管理费、行政管理费、工商受理费、工商业联合会会员费;向按省级以上民政、物价、财政部批准的标准,贪污成立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缴纳的会费。 四、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开发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支出。 2、贿赂等非法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没款(物)。 4、税收滞纳金、罚款。 5.赞助支出。 6.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7.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发生的坏帐损失。 8.企业以低于房改价或成本价出售住宅的损失,已出售给职工住房的折旧费,维修费。 9.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份。 10.除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坏帐、呆帐准备金、商品削价准备金)之外,其它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11.补提(补记)以前年度费用。 12.不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折扣支出。 13.销售回扣。 14.采取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亏损,投资方应分摊的损失。 15.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房价款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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