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章程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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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章程精选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章程 (草案) 2015年4月27日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4 第三章 教育形式 6 第四章 学科、专业与课程 8 第五章 学生 10 第六章 教职工 12 第七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16 第八章 资产及财务制度 30 第九章 学校与社会 33 第十章 学校标识和校庆日 35 第十一章 附则 36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章程 序言 广播电视大学是遵照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借鉴世界远程开放教育发展经验而创办的新型高等学校。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79年1月,是中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组成部分。 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于一体,立足广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鲜明,西部地区一流的广西开放大学,努力成为广西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骨干力量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载体。 【释义】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章程办法》)相关内容和要求,介绍学校历史,阐明学校的发展目标与定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学校办学目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释义】依据《章程办法》相关内容和要求,阐明章程制定的宗旨、目的与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简称广西电大,英文译名为Guangxi Open University,英文名称缩写为GXOU,网址为,法定住所地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1-1号。学校设有东宝校区和龙岗校区,学校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释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章程办法》第七条,载明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网址、办学地点、住所地以及变更增加办学地点的规则等。其中,关于学校英文译名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办好开放大学”的要求,为推动广播电视大学向开放大学的战略转型,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学校英文译名确定为Guangxi Ope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实行系统办学,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也是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平台和终身教育公共服务机构。 【释义】依据《高教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章程办法》第七条,载明学校的机构性质和举办者。 第四条 学校是办学实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和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释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三十一条,《高教法》第三十条,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 第五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坚持育人为本,着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发展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国家特别是广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释义】依据《章程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说明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宗旨,突出学校立足广西的服务面向定位。 第六条 学校以“人人享有优质教育”为基本使命,秉承“有教无类、开放办学、终身 【释义】阐明学校教育服务的“五个面向”。 第十二条 学校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多种媒体手段,依托信息化校园和网络学习平台、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行以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中心、远程教学支持服务与面授相结合的“有支持的自主学习模式 ”。 【释义】依据《章程办法》第七条,《高教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说明学校人才培养的教育形式。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和生师比例。 【释义】依据《章程办法》第七条、第八条,《高教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说明学校的办学规模。 第十四条 学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等学历教育,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社会培训、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自身办学条件举办研究生学历教育。 【释义】依据《章程办法》第七条,《高教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说明学校的办学层次。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包括注册入学、学分认证转换与积累等制度;实行规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学习过程管理、学生考核与学习成果评价、学习支持、教师管理等;实行符合远程教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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