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大亚湾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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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大亚湾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 行) 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原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 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区澳头镇黄鱼涌村田澳背疏港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盖章): 惠州大亚湾绿科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1月5日 中国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原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适用的评价范围: 一般项目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主持编制机构: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签章)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原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 编制 主持人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专业类别 本人签名 主要编制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编制内容 本人签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结论与建议、附件、附图 审核: 审定: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原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惠州大亚湾绿科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区澳头镇黄鱼涌村田澳背疏港大道西侧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51601 建设地点 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区澳头镇黄鱼涌村田澳背疏港大道西侧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改扩建√ 改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U14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700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700 总投资 (万元) 1496.28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496.2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原中心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区澳头镇黄鱼涌村田澳背疏港大道西侧,该污水厂原总设计规模15万m3/d,分三期建设,每期均为5万m3/d,其中一期工程又分两期建设,其中首期3万m3/d于2004年5月通过环保审批,并于2007年建成投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较严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府函[2013]26号)要求,广东省新、扩和改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较严值为响应政策需要,惠州市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现有处理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对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惠州大亚湾绿科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评价单位 原有项目概况 原有项目为污水处理首期工程,位于大亚湾惠亚大道以西、淡澳河以北。工程占地30000平方米,总投资2850万元,污水首期工程汇水区域包括西部片区约60%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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